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淺談台灣納入美國「核保護傘」得失

◎ 黃惟冰

外交部長吳釗燮日前在立院證實,台美雙方確實就是否要將台灣納入美國「核保護傘」有所溝通,但相關內容目前不適合說明。事實上,根據美國國務院解密資料,台灣曾在一九七○年代提出相同需求,但當時並未獲美方同意。如今,事過境遷,雖然台美雙方重談此事的時空背景已大不同,仍有許多考量必須先行確認。同時,與兩蔣時代不同,台灣已成為高度民主國家,此事不容易政府說了算,最終能否締約,應經過台灣人民知情且同意。

首先,「核保護傘」雖然可以「客製化」,但其核心定義不脫,一個擁有核武的國家,針對另一個沒有核武的國家做出保證,一旦第三國以核武攻擊後者,那麼前者將以核武攻擊率先使用核武的第三國。

承上,台灣若要納美國「核保護傘」,要先釐清的就是,受保護的範圍只有台灣本島,還是目前台灣政府所實質控制的所有島嶼,包括太平島、東沙、金門、馬祖等等。其中,太平島位於南海要衝,一旦納入範圍,很難想像其他南海主權的聲索國會視而不見。

其次,台灣若被納入美國「核保護傘」,參照南韓與日本的前例,肯定必須在「不發展核武」與「核不擴散」等議題上向美國做出保證。也就是台灣不能自行擁有核子武器。另外,美國為了將「核保護傘」被迫開啟的機率降到最低,勢必提高對台灣軍隊的實質控制權,避免淪為有責無權。就好比日本自衛隊的調度與使用,除了要依據日本憲法及相關法律外,還必須受「美日安保」拘束。而南韓軍隊在戰時的指揮權,時至今日,仍由「韓美聯合軍司令部」控制,並由美軍將領擔任司令,韓軍將領擔任副司令。

再者,美國願意與台灣重啟相關討論,並透過吳釗燮的隻字片語,做最小程度曝光,用意不言可喻,就是要展現對於台灣安全的高度支持。同時,也可能隱含了,美方已認定自己的軍隊在台海有事時,不會置身事外。既然如此,為了保護美軍在台海戰場上免於遭受核武攻擊,因此提供台灣「核保護傘」。

最後,「核保護傘」看似對抗升級,但綜觀北約、日本與南韓的經驗,卻都是帶來長久和平的基石。

(作者曾任智庫研究員,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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