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中捷預警系統的三大問題

◎ 楊永年

台中捷運日前因軌道旁大樓工地吊臂掉落,造成一死十傷的悲劇。原本以為主因係工地廠商的輕忽釀災,因此北捷也展開一連串捷運旁建築工地的安檢。但這兩天卻有新的發展,發現行控中心在車廂撞吊臂前,接獲系統直接產生十六次預警通告,但卻未發揮應有的預警功能。

針對這起事故,作者認為預警系統存在三大問題:

首先,電力異常訊息模糊:雖然這次事故和供電不穩無關,卻因過去經常「無預警」停電或跳電,直接或間接導致工作人員往「停或跳」的原因思考。特別是,預警系統直接顯示的是「電力異常」,而非直接顯示軌道有異物入侵。這除了是預警系統需精進之處外,也和過去供電不穩,造成工作人員的錯覺,因而造成通報或決策的延誤。

其次,工作人員解讀失誤:「電力異常」可能涵蓋多元的預警資訊內涵,但因為諸多因素,包括過去出現電力異常的狀況,都是單純電力問題,也沒有造成大問題;或過去的個案可能和供電不穩有關,導致決策的差池。或者,工作人員如果有更精準或明確的「預警資訊」,也許不會決策失誤。

第三、預警系統未發出精準訊息:其實預警系統有初步的功能,能立即偵測出捷運軌道出現狀況,但目前似乎僅能呈現「電力異常」。在此情形下,當然容易被「誤解」,或難以精準決策。換言之,預警系統技術問題仍待精進。如果可以,要能進一步啟動或連結「煞車」系統。或因目前預警系統技術問題仍難克服,有可能就得思考其他配套措施,讓最精準的資訊能在第一時間提供現場工作人員作決策因應。

造成事故的原因往往是多元的,包括建商對工地安全的輕忽,以及預警系統(提供資訊的精準與立即性,以及是否連結相關行車安全系統)、供電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訓練、在職訓練,以及臨場反應等。因此,如果完全歸咎係現場工作人員的責任並不完全合理。在追究責任的同時,宜就可能發生的原因進行改善,捷運的公安問題才能避免。

(作者是成大科技治理研究中心前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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