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與法官們談王生明將軍

◎ 宋啓成

再過幾天就是一月十八日了。在六十七年前的這一天,中共解放軍對當時國軍防區最北方,距敵僅九公里,可謂「前線中的前線」一江山島發動史無前例的陸海空三軍聯合登陸作戰。共軍雖擁有空中、海上與陸上絕對優勢,但在該島防衛司令王生明上校與所屬七百餘名官兵的死守下,多次擊退登島共軍,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與中共五星旗在島上制高點不斷地插旗、拔旗即達七次之多,戰況之慘烈當可想見。然島上國軍終因敵我戰力懸殊,傷亡殆盡。一月二十日,王生明基於守土有責之使命感,決定與陣地共存亡,就在與共軍相距僅五十公尺時,通電報告大陳島的長官:「我手裡有一顆給我自己留下來的手榴彈,我王生明絕不會給國家丟人!」話畢隨即引爆手榴彈,壯烈殉國,該島不久便為共軍佔領。整個戰況,當時大陳島的美軍顧問在四十倍望遠鏡的觀察下歷歷在目,震懾不已。

王生明將軍(追晉)雖然殉國了,但他的死重於泰山,大陳各島國軍不僅皆抱定成仁決心,國內亦激起踴躍從軍風潮;就連美國白宮與國會也受到影響,於是在參眾兩院皆以懸殊比例的同意下,艾森豪總統於當月二十九日簽署生效「福爾摩沙決議案」,授權美國總統可在必要時,派遣美軍到台灣、澎湖群島,協助中華民國政府防衛。「福爾摩沙決議案」的通過,使國家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此乃先有國軍誓死抗敵的「自助」,才震憾了美國,贏得「人助」。可見,台灣的安全是需要大家一起來爭取與維護的。

今天的國家安全環境,絕非過去僅偏重軍事安全可比,特別是當前我們所處的境地,更需要大家一起支持,此乃政府積極提倡「全民國防」的初衷。

日前,台北地院就前空軍少將錢耀棟、陸軍中校魏先儀為中共發展組織案,因兩人均已認罪,遂分別判決一年十月及一年有期徒刑,且各緩刑四、五年。審理法官或許是就案件本身之危害尚未擴大,認為「其情可憫」,才給予如此的輕判吧!這種思維在太平之世或可視為「善行」、「德政」,但在情勢詭譎、共諜案層出不窮的今天,不宜與太平之世劃上等號,應多方考量。法官雖不像國軍須「執干戈以衛社稷」,但一念之差極可能誤導整個社會風尚與軍心士氣,甚至不利友邦對我們的研判,造成的危害將遠遠超過千軍萬馬,不可不慎。

(作者為前國防大學戰爭學院上校教官,大學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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