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健保資料庫的美麗與哀愁

◎ 李伯璋、高豐渝

全民健康保險作為台灣民眾最高滿意度(九十二點三%)的公共政策,健保署同仁皆以此為榮,並兢兢業業維護這樣的基業。民國八十九年健保署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讓健保資料庫能以公開明確規範提供學研使用,但也為健保資料庫應用的哀愁寫下了序章,爭議是始料未及的。也許大家忽略如此設計與應用必須基於公共利益的使用,而非以可討論的保護人權、商業利用的詞彙來抹煞學研團體及行政機關廿多年來的努力。

健保資料庫應用的付費機制來自於規費法的規定,對於資料產製和使用因涉及行政資源,須導入使用者付費觀念,同時抑制不當使用的可能,而相關酌收之費用亦是回歸國庫及民眾所用,絕無販售行為,仍請相關團體勿用不實字眼誣蔑政府機關。

以健保資料庫為源的國際學術發表篇數的統計,至今逾七千八百篇,獲得國際相關專業領域團體的肯定。不論在公共政策執行的經驗分享或醫療臨床上的評估精進都有卓越貢獻,例如台灣肝炎的相關研究及治療成就,即透過健保資料庫的加值所培育的研究團隊日以繼夜努力所累積。近年健保資料庫更與國健署癌症登記資料、疾管署新冠肺炎確診資料的深度研究多所著力,在務實保護個資、隱私權與資訊安全管理前提下,努力讓國人對健保資料庫二次利用的意義有所認識。健保資料的效益回歸於民的投入,從雲端藥歷與醫療資訊雲端分享的建置,讓醫療人員對民眾就醫用藥的確切掌握、讓民眾不再重複做電腦斷層等檢驗,到逾千萬人觸手可及的「健康存摺」不斷地提昇。

此次憲法法庭憲判字第十三號判決,雖做出個資法第六條第一項但書第四款合憲,但有關健保資料利用法制,及當事人健保資料停止利用權(退出權)等,判決健保法應於三年內修法或另立專法,完備法律保留原則之宣示。而依健保署近廿五萬人的調查中,九十一%民眾支持健保資料提供學術利用,健保署表達感謝。未來仍將持續與民眾溝通並善盡健保資料二次利用的告知說明義務,以病患最大利益為優先考量,有效管理健保資料庫。

中央健保署長李伯璋於憲法法庭聆庭後表示,會依照大法官的裁判,儘速研擬修訂法規。(資料照)

關於健保資料開放利用,非僅涉及個資保護,也攸關國家長遠發展及民眾健康維護。面對大數據時代挑戰,健保署仍會持續精進兼顧個資自主權及公共利益,期使資料庫的運用成為美麗的芬芳,而非苦悶的哀愁!

(作者李伯璋是健保署長、高豐渝是醫務管理組約聘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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