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平心靜氣論台中空汙

◎ 魏思源

台中火力發電廠在端午連假前夕重啟二號機組,遭台中市政府依空汙法接連開罰二○○萬元與二○○○萬元,並將台電董事長函送法辦,點燃中央與地方戰火。但根據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資料,自六月廿四日中火重啟二號機組以來,台中地區PM2.5細懸浮微粒、PM10懸浮微粒、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測值均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且空氣品質指標AQI均為良好等級。為什麼?並非汙染排放源中火沒有汙染,而是因為夏季白天對流混合好,所以汙染物擴散範圍大,簡單來說就是「空汙被吹走了」。反倒是冬季時,有時火力發電廠停了一半機組,空汙卻還是紫爆連連。最大的關鍵就是「季節條件」不同。這無論台中是哪個政治人物主政,都無法改變冬天的汙染物難以被風吹走的事實。

空汙來源多元,成因複雜,需要全盤考量與整治,才能奏效,不能把空汙問題全部怪罪台中電廠。根據環保署二○一七年結案的委外報告數據顯示(http://www.cna.com.tw/news/gpho/201712170002-1.aspx),在各式汙染源中,影響PM2.5最大者是大貨車(十一.二至十六.八%),其次是餐飲業油煙排放(十.八至十二.二%),再來為電力業(四.五至九.九%)、自用小客車(六.五至七.四%),而被禁的四行程、二行程機車則為二.九%及二.六%。換言之,如果政府只管固定汙染源,其實無法改善台灣空汙日益惡化的問題。

無論如何,汙染源絕對不只有中火,這是肯定的。且對於中部地區的空品來說,其他汙染源的影響更是大於中火,也幾乎是共識。例如有研究指出,改善台中巿的交通汙染,比改善中火的汙染對於台中巿PM2.5的改善更有效。

因此盧市府若真的想改善空汙,提高大眾運輸使用量、減少使用化石燃料的私有運具,包括其他大型車輛,像是大貨車、遊覽車等,同時加速個人汽機車的電動化,甚或呼籲民眾生活習慣改善等,才是真正給台中好空氣的政策展現,而不是成天與中火互槓對峙,卻未能從各種汙染源一起下手努力。

(作者為資訊工程師,宜蘭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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