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COVID-19的標準名稱? 柯P錯了!

◎ 曾泰元

肆虐全球的COVID-19(字面「一九年冠毒病」,縮寫自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中文到底該怎麼說?台北市長柯文哲答詢時表示,要叫新冠肺炎,這是WHO(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名稱,不要故意講武漢肺炎,要按國際標準的名稱。就事論事,稱新冠肺炎是WHO的名稱,是國際標準,這恐怕不對。

WHO把英文的病名定為「COVID-19」,把中文的病名定為「2019冠狀病毒病」,這才是兩種語言各自的國際標準,在WHO的官網上可以查到。WHO並沒有為此提供別稱,當然也就不會有「新冠肺炎」了。柯文哲對病名的理解,明顯有問題。且華語圈這麼大,每個政府都可以制定自己的官方說法,不見得會遵從WHO的標準。根據《維基百科》所載,COVID-19中文的正式名稱,台灣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香港是「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或「2019冠狀病毒病」,澳門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星馬是「2019冠狀病毒疾病」,美國CDC(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的中文網站是「2019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官方的正式說法就像生物學的學名,冗長難懂,於是才會有民間流傳的俗名,COVID-19在台灣的俗名,一派採中國的說法,稱新冠肺炎,一派按傳統習慣以爆發地命名,稱武漢肺炎。兩派壁壘分明。怎麼辦呢?一物多名是語言的常態,就讓這些說法並存吧!

(作者為東吳大學英文系副教授、前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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