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黑鷹撥空軍之理‧法‧情

◎ 吳人中

報載,陸軍所購置的六十架UH-60M黑鷹直升機,繼其中十五架於馬政府任內撥交內政部空勤總隊後,將再撥十五架予空軍海鷗救護隊,讓空軍機齡逾三十年的S-70C直升機減少出勤。有立委質疑,空軍為何不事先編預算採購新機,而須調用支應?而陸軍採購量又是否合理?我們且從「理、法、情」三面向來探討本事件。

先從「理」開始:空軍救護隊S-70C為黑鷹的民用版本,撥交後的人裝操作與後勤維保,相信較無窒礙!而站在「國防資源、三軍共用」的立場,與考量現行人力精簡的編裝,此番調撥具其道理。

其次談「法」,分為執行的「辦法」與依據的「法令」:先論「辦法」,黑鷹機採軍售獲得,發價書(LOA)的修正勢必須與美方進行,同時也須考慮空軍接收的諸般細節,從人員訓練、後維預算、備份料件與戰時轉換回陸軍的機制。例如,由於軍種任務性質不同,屆時恐需全機重新噴漆,總不會要特戰隊員搭乘毫無隱蔽效果、粉藍的「海鷗」或鮮明的「紅鷹」去兵力增援吧?而再進一步尋思,屆時空軍、空勤有無具備充足後勤能量?戰時作業轉換時間能否符合預想與期望?都需詳細計畫,並待後續演訓中進一步驗證。

而若從上述「辦法」的經緯萬端來看依據的「法令」,就凸顯現行國軍計畫建案規定僵化,無法因應實況了。從「十年建軍」到「五年計畫」,再到模式模擬、評估規劃、投資綱要等,往往裝備獲得都已在十餘年後,談何「因應現狀」?如何能加速裝備獲得效率,並保有彈性調撥的空間?仍待後續進一步的精進國軍投資建案流程及法令依據。

最後,是沉重無比的「情」:對於空軍救護機機齡老舊的憂慮,陸軍有著最慘痛的經驗與體會!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三日,釀成陸航八名精銳軍官殉職的重大空難,正凸顯UH-1H直升機「老舊、無助/導航設備」的問題,間接促成黑鷹直升機在隔年以「戰備急需」建案採購。追本溯源,能不多虧扁政府時期建成此案,後續執政者才有資源可供運用與調撥嗎?

(作者為陸軍少校,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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