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武漢肺炎之外,台灣的另一大隱憂

林瀚城

正當武漢肺炎已蔓延至歐美國家,世界各國正為這突如其來的疫情所引起的醫療知識欠缺、救災、防災資源不足,而對災情束手無策之時,中國卻棄其國內嚴重疫情、病患求助無門、哀嚎遍野而不顧,也絲毫無視國際觀感,日、夜不分,數度派遣軍機繞行台灣海峽,侵入我防空識別區(ADIZ)、數度超越海峽中線,名為執行其所謂的「遠海長航」戰略作戰訓練,實則在展現其強大軍力,探窺台灣海、空防衛能力,同時遂行對台武力威嚇的挑釁行為。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斯懷,卻就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主張該等行為不屬挑釁。在此防疫重於一切的緊要時刻,吳斯懷違背全體台灣國人的認知,公然為敵國護航的行為,引起國內藍綠陣營罕見團結,同時對其嚴加批判,昨日還見國民黨中央與其劃分界限,一向為黨的政策護航辯解不遺餘力的多位國民黨「從政同志」,也要求其「知所進退」,更有多位黨員計畫建議黨中央撤換吳斯懷,要求吳斯懷辭職的聲浪亦此起彼落。顯然,吳斯懷的行為有悖選民期待,國民黨必須立即做出處置,否則後果堪憂。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吳斯懷。(資料照)

2019年7月3日修正通過的《國家安全法》第2-1條規定:人民不得為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發起、贊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也規訂不得刺探、收集、交付或傳遞公務上應秘密的「電磁紀錄」。《國家安全法》第5-1條: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違反第2-1條各款之規定者均訂有刑責,同法第5-2條規定;軍公教及公營機關人員,於現職(役)或退休(職、伍)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請領退休(職、伍)給與之權利;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

一、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

二、犯前條之罪、或陸海空軍刑法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至第34條、國家情報工作法第30條至第31條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吳斯懷本會期並非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成員,卻數度以其立法委員身份向國防部索取國防相關資料,此雖未違法規,但其意向乃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且吳身為退役將領,享受終生優渥待遇,如今又身為立法委員,卻不思政府長年培育之恩,盡其本身專長報效國家,卻事事違反民意、處處為敵方辯護,吃裡扒外、置台灣二千三百萬民眾福祉於不顧,已嚴重違犯《國家安全法》。

有關單位應立即主動將其移送檢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偵辦,否則任其恣意妄行,將會是繼武害肺炎後的另一災難。

(商)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