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歷史上的今天》民主之鳥,被關進鳥籠?實現公民投票的坎坷路途!

《公民投票法》立法以來,不斷地有公民團體想要利用公投,來表達自己的訴求。儘管公投是實現「直接民主」的方法,但有時也會被有心人拿來當作煽動人民的工具。

◎廷奕/法律白話文運動

16 年前的今天,《公民投票法》依照國民黨及親民黨版本三讀通過。

為了自決,推動公民投票

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並與美國斷交之後,台灣前途陷入未知數。後來為了讓台灣人民決定自己的未來,並爭取國際社會的支持,蔡同榮博士回台成立「公民投票促進會」。

而後蔡同榮以立委身份,提案連署《公民投票法》,其中「公投適用事項」包括國旗、國歌、國號、領土變更及國家主權等國家定位議題。

雖然公投草案得到民進黨的支持,但也有人擔心,一旦這些事項的變更公投通過,可能會觸怒中國導致台灣陷入危機。

2003 年,朝小野大的立法院通過《公民投票法》,由於當時美國並不贊同台灣進行統獨公投,蔡同榮的版本最終只得到台聯的支持,民進黨立委則全數棄權。

公投,一隻飛不出籠子的鳥

公投法雖然通過,卻被設下重重關卡,被戲稱為「鳥籠公投」。

首先,公民如果要提案公投,提案人數必須達到「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約 10 萬人)」的門檻,才能送交「公投審議委員會」審查,審查通過後,還要需要「百分之五以上(約100萬人)」在 6 個月內完成連署。

而最具爭議的門檻,莫過於俗稱的「雙二一條款」。也就是說,如果「投票總數」沒有達到「投票權人總數 1/2 以上」或「有效同意票」沒有超過「投票人總數 1/2 」,提案就視為「否決」。

前者門檻不僅幾乎不可能達到,也被用來當作操作結果的工具,當時草擬公投法的陳文茜就曾表示這是蓄意設計的。

飛出鳥籠,就能贏來自由?

2017 年,立法院通過公投法修正案,調降提案及連署人數門檻,並將「雙二一條款」改為「有效同意票」達到「投票權人總數 1/4 」並且「多於不同意票」就通過,終於打開公投的鳥籠。

2017 年,立法院通過公投法修正案,調降提案及連署人數門檻,並將「雙二一條款」改為「有效同意票」達到「投票權人總數 1/4 」並且「多於不同意票」就通過,終於打開公投的鳥籠。(資料照)

除此之外,公審會也被廢除,年齡門檻下修為 18 歲。

然而,衝破籠子的鳥並沒有立刻嚐到自由的空氣。2018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時,有 10 案的題目等待民眾投票,不僅在成案時有「死人連署」的狀況出現,對於有違憲可能的題目,中選會能不能作審查,或另外交由大法官審查,也是新的問題。

除此之外,一些特定立場的團體誤導民眾的認知、分裂社會,也對台灣造成很大的傷害。在投票時,更時不時傳出有人放置投票指引在圈選處,或是干擾投票的情形,甚至還出現「邊投票邊開票」的奇景,而衍生後續的訴訟。

為了改善這些情況,2019 年,立法院再通過公投法修正案,透過拉長查對連署書及公告的時間,減少「死人連署」的情況,並增加社會理性溝通的時間。為了避免公投成為政治操弄的工具,並且降低選務人員的負擔,也將公投與大選錯開時間舉行,但這樣的作法也有不少人質疑,是讓公投重新回到籠子裡。

去年由現任台中市長盧秀燕領銜的反空汙公投案,被爆出連署造假問題,民進黨立委黃國書(中)、鄭運鵬(左)、周春米(右)更舉行記者會指出,連署名單中有1.1萬多人已不在世,國民黨還栽贓中選會並將連署收據變造,涉偽造文書。(資料照)

那到底該怎麼辦?

《公民投票法》立法以來,不斷地有公民團體想要利用公投,來表達自己的訴求。儘管公投是實現「直接民主」的方法,但有時也會被有心人拿來當作煽動人民的工具。

也許,只有透過強化公民意識並充實理性溝通,才能讓追求民主的鳥,除了衝破鳥籠、展翅高飛以外,在台灣的天空中飛得安然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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