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馬政府德政 退休金2200元

◎ 徐任遠

華隆大園廠在八月廿六日執行分配拍賣,在現行拋棄勞工的分配制度下,廿四.三億元的金額在財團與政府先行瓜分後,八百多位勞工平均被積欠約一百萬元的退休金及資遣費,最後僅拿回約二二○○元。自救會僅能透過法律途徑提出分配表異議之訴,暫時凍結這筆分配案。經過華隆自救會夜宿、蛋洗勞動部等抗爭行動下,勞動部宣稱與自救會開啟專案會議。在兩次專案會議後,九月九日勞動部部長陳雄文透過媒體宣布,將提供開啟訴訟所需的二百萬元裁判費費用給自救會申請,並於兩日後宣布已將勞資爭議扶助新增民事訴訟等裁判費。然而,看似協助勞工的作為,卻是逃避代償責任的作為。

根據媒體報導,陳雄文部長自己也表示,勞工提出異議一定會敗訴。明知法律途徑希望渺茫,又刻意只提供訴訟所需的裁判費,不願進一步針對勞工們被積欠的退休金及資遣費代位求償,這只是將勞工送入債權不公的法律戰當中,卸去過去政府監督資方失能的責任。回頭看馬英九總統於二月十二日在國民黨中常會上表示,自己任內推動的「勞工權益基金」在協助勞工的成效上相當好。如今新任勞動部部長陳雄文則使用這筆基金,將勞工送入部長眼中一定會敗訴的法律火坑,實在相當諷刺。

工運團體一直以來訴求的修勞基法廿八條,將公基金的墊償擴大到涵蓋工人們的退休金、資遣費,對於勞工才是最根本的解方。針對這點,陳雄文部長認為那是「納稅人」的錢,代位求償不可行。然而,如果公基金來源於資方提撥的投保薪資費(如:工資墊償基金),則用於保障勞工的基金本應還於勞工,理所當然。更何況,若追根究柢,代位求償的金額事實上是政府無能的代價,真要說浪費公帑也是失能的政府,不是爭取權益的勞工。由此可見,近日勞動部透過媒體試圖營造「協助勞工、有所作為」的氛圍,事實上只是想逃避代償責任。一個真正有所作為的勞動部,與其「協助」勞工上法院,不如確實「保障」勞工的勞動果實。(作者為台大哲學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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