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大護理系畢業的法警

◎ 林君憶

近一年半的閉門苦讀,筆者有幸錄取司法特考四等法警!打從放榜之日起,我正式告別了我的本行─護理人員,茲將期間心境上的轉折與諸位分享如下。

大學懷抱著白衣天使的理想,進入台大護理系就讀,沒想到,卻是我此生目前最後悔的決定之一。畢業後進入台北某規模最大的榮民體系醫學中心(以下簡稱V醫學中心)擔任臨床工作,工作環境、工作量、三班輪班制、護理人員的社會地位、待遇等等,真不是一個「慘」字可以形容!

尤其是醫院種種違反憲法及勞基法之不法行徑,諸如:假彈性排班之名行剋扣工時之實、每天平均超時工作達兩小時沒半毛錢加班費、年節視為一般週休假日沒有獎金照常排班、以約聘方式僱用新進人員剝奪福利,其中以最後一項最令我無法忍受,也就是所謂同工不同酬的問題。

明明有護理師證書,卻被以「契約護理」的名義僱用,實際待遇比「護士」還不如,因為護士職稱在公立的醫學中心算是公務員。同樣一起排班的學姊,照顧的病人一樣多、做一樣的工作,只因為她比我早一、兩年進入醫院,因而享有正式人員(也就是公務員)身分;而我卻因為醫院的新制度:往後一律以約聘人員僱用,因此領比較少的錢、放比較少的假,對照「護理師正名運動」顯得格外諷刺。

此外,筆者所服務的病房,大夜班一個護理人員須獨自照顧二十床病人,由於醫學中心病人往往病情較重,常遇到家屬焦急地喚我前去該床處理,但我卻分身乏術,久而久之無力感油然而生,當初滿腔助人的熱誠也逐漸消失殆盡。

在台灣首屈一指的V醫學中心,基層護理人員的處境尚且如此,遑論那些私立、小規模的醫院?這不僅僅是護理產業界的問題,更關係到病人的安全和健康。但所謂的勞動基準法,管見以為,不過專供準備國家考試的考生背誦之用耳!專辦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的補習班每天都坐滿了人,這些年僅二、三十歲大學甚至研究所畢業的青年,原本應該在各行各業貢獻所學,如今因為政府的無能、惡劣的就業環境導致有志難伸,只能靠補習爭取公職,真是悲哀!(作者為等待分發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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