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不敢查袁健生?

◎ 陳安

立委陳瑩揭發駐美代表袁健生公私不分,由於消息來源出自駐美代表處,引起外交部長楊進添憤怒,居然說出「爆料者不配做公務員」的話。

檢舉犯罪人人有責,法律甚至訂有獎勵辨法,公務員檢舉內部疑似風紀弊案,豈能與洩漏公務機密混為一談?楊部長首先要搞清楚兩點:第一、爆料者揭發的是否為事實?第二、爆料者是否循正常管道反映未受理睬,轉而找反對黨民代揭發?

由於陳瑩指涉的情節鉅細靡遺,外交部的態度應該是詳加調查,如果袁代表遭人誣陷,外交部也有責任還其清白。如今袁代表尚未對指控做出說明,楊部長就跳出來背書,給人一種利用職權恐嚇下屬,包庇護短的印象,對保護外交部清譽恐怕沒什麼幫助。

陳瑩說袁代表假公濟私,與國家安全無涉,駐外代表的私生活也不算什麼公務機密,爆料者也許有個人恩怨的動機,重點在指控是不是事實,如果是攀誣構陷,部長也有責任查個水落石出啊!一味地包庇壓制,有共犯之嫌。(作者從事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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