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分立政府vs.一致政府

■ 邱莉莉

面對民進黨總統選舉以不能讓國民黨「整碗捧去」為訴求,獲得不少共鳴,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則提出「完全執政」負全責的說法來反擊。但是,讓國民黨馬英九當選總統,真的對國會運作與立法產出是正面的嗎?

在政府體制中,行政首長與立法部門由同一政黨控制稱為「一致政府」,由不同政黨控制稱為「分立政府」,美國戰後一九四六年至二○○六年的六十年間,總統與國會出現「分立政府」的時間長達三十八年,「一致政府」只有二十二年,「分立政府」在民主政治運作成熟的美國反而比較是一種常態,凸顯當今選民偏好分立控制的原則:由不同政黨分享權力,然後經由相互制衡以服務選民。

「分立政府」研究的先驅學者David R. Mayhew,於一九四六年至一九九○年美國政府的運作中發現,每個「一致政府」時期平均通過十二點八個重要法案,而每個「分立政府」時期平均通過十一點七個重要法案,兩者的差異相當有限。值得一提的是,「分立政府」通過的多是兩黨有共識的法案,且「分立政府」時期通過的重要法案有八十四%在兩院獲得三分之二的多數支持;而「一致政府」通過的重要法案則只有六十八%在兩院獲得三分之二的多數支持。

美國的民權法、農業法、住宅法、賦稅改革法、國家環境政策法、經濟穩定法、緊急就業法、國家供給住宅法等民生重大法案,都是在「分立政府」時期獲得通過,「分立政府」不必然造成僵局,「一致政府」也非發展的保證,細究其因,政治行為者之間的互動居關鍵地位。回顧台灣,部份民眾憚於過去八年「朝小野大」的紛爭,認為不同政黨分別取得行政與立法權恐將造成國家空轉的觀念,實有修正再思考的必要。

由於我國立委選制已改成單一選區,立委行使職權的動機勢必和過去有很大差異,「魚死網破」的對立心態預期將不復見,立委本身也將有立法成就和爭取預算的表現壓力,以爭取連任,在此情境下,總統本身的人格特質、政治經驗,以及其協調能力,將比「政黨」這個因素,更直接影響立法院運作的順暢度。

謝長廷和馬英九皆曾擔任過直轄市長,他們任內對府會關係的處理能力,也應是選民用來選擇總統的判斷指標,選民或可從此一角度思考、選擇!

(作者為台南市議員,成大政經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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