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帝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修「憲法訴訟法」,將使憲法法庭因人數不足而癱瘓,法界譁然。更可惡的是,翁曉玲在媒體專訪坦言「如果長時間造成憲法法庭沒辦法運作,也是好的」,翁癱瘓憲法法庭的毀憲惡意,如此明目張膽、毫不避諱!
翁曉玲提出毀憲惡法,罕見地引發數百律師上街遊行「守護憲法」,全國律師聯合會及南投、新竹、苗栗、台北、台南、桃園、屏東等律師公會,均聲明反對翁曉玲修法,但翁曉玲卻以「綠友友」等政治口水回應法界的違憲質疑。
對此,馬前總統提名的前大法官黃虹霞就直接打臉翁曉玲,直言自己並不是「綠友友」,她是被馬英九提名、國民黨作為國會最大黨時全票通過遴選的大法官,從某個角度來看,要說她是「馬友友」還不能說不是,黃虹霞強調「立委沒有權力癱瘓大法官,也無權暫停人民的憲法訴訟權」。
翁曉玲為何強推毀憲惡法?用白話比喻,憲法法庭大法官是憲法警察,若有人企圖要違憲、跨越憲法紅線,警察會吹哨、會阻擋,有違憲前科的人會懼怕大法官,而翁曉玲的「國會擴權法案」被憲法法庭判決違憲,翁曉玲有違憲前科,因此想方設法要癱瘓憲法警察,肖想毀憲亂政,不受制衡。
翁曉玲版憲訴法,牴觸大法官釋字第六三二號解釋「憲法機關忠誠義務及權力分立原則」。在比較憲法上,美國、德國等民主國家均有避免「釋憲機關」停擺的機制,以維繫民主憲政最基本的權力分立,更不會讓人民的憲法訴訟權遭受影響,但翁曉玲的憲訴法,與世界民主國家相較,根本沒有避免憲法法庭不癱瘓的機制,明顯違憲。
制止翁曉玲毀憲惡法,憲法法庭責無旁貸,大法官就算只有八席,也不能迴避憲法義務,憲法法庭仍應判決翁版憲訴法違憲,但勢必面對藍白藉口大法官不符合新法人數門檻的兩難。
因此,第二個方法是,若想不讓大法官陷入兩難,考量維護民主憲政秩序的重要性,行政院長大可不副署此一違憲法案,讓違憲法案不生效力。依憲法增修條文,國會有權對守護民主憲政、拒絕副署的行政院長提不信任案,然後解散國會,進行改選,直接面對最新民意。藍白若自信代表多數民意,就不要怕提倒閣!
(作者為台灣國家聯盟決策委員、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