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面對假訊息 不能雙標

◎ 張約翰

烏俄戰爭爆發近兩週,鋪天蓋地的假訊息在社群平台上到處散播,不少台灣人將自身處境投射到交戰國,大家在關心戰事的同時,面對各種真假難辨的假訊息,通常都選擇對自己支持的一方有利的廣為散佈,平常培養起來的識讀能力又倒退不少。

假訊息自古以來就是戰爭手段之一。大眾傳播研究的興起,一部分就是因為想了解二戰前納粹宣傳何以有效,又要如何對抗;十九世紀後半,美國赫斯特與普立茲兩位互相競爭的報業大亨靠著鼓吹美西戰爭、宣揚國家利益至上大賣報份。可以說,傳播媒體也是戰爭機器的一環,也是靠戰爭獲取利益的一方。

有了以上認知,就可以了解,為什麼這次烏俄戰爭有這麼多的假訊息。這場將美、歐、俄全面捲入的戰爭,使西方媒體不得不選邊站,而且在冷戰架構的遺緒下,選的是過去所謂民主陣營的一方;俄國則一直是資訊戰的高階玩家,雙方都有動機、也有能力散佈假訊息,也因此這場戰爭的假訊息之多遠勝過往。

然而,動機和能力並不足以完成假訊息的病毒式散播。二戰時期宣傳工具靠的是傳統的電影、廣播、報紙等大眾傳播媒體,傳播的方式是一對多再加上意見領袖兩級傳播的單向模式;社群時代的宣傳工具則是需要接收資訊的各個節點横向連結擴散,接受資訊的人再把資訊擴散出去,才算是完成這個傳播過程。在這樣的模式下,接受資訊的人有沒有能力分辨資訊真假就變得十分重要。

不過在戰爭面前,有時連事實都要低頭。傳播有利己方的假訊息變成義務,事實查核變成敵人。如果這樣的想法被視為理所當然,戰爭結束後,又要花多少時間才能回到追求事實的道路上?可能就一去不回了。

筆者的建議是,無論媒體還是社群用戶,不能因為戰爭,就無視資訊的真假。新聞媒體本來就有各自的意識形態立場,影響其取材、走向等產製過程,但受人信賴的新聞媒體,不是因為沒有立場,而是不會讓意識形態的指導地位高過事實,編造神話。這是新聞業發展一路走來得到的教訓。

在社群時代,每一個用戶都身為傳播過程的一份子,也因此應該把自己視為資訊傳播者。不但不應該讓自己的意識形態立場影響對事實的判斷,形成有利我方都是真的、有利對方就是假的這種雙重標準,也莫因是戰爭就放棄判斷能力,變成平時很慎重、戰時隨便傳假訊息的雙標。

(作者是世新大學傳播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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