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羅霈穎四億遺產歸何處?

◎ 雷皓明

資深藝人羅霈穎不久前在工作室猝逝,除了事發過於突然,引發各界震驚,也讓我們這些老百姓感嘆生命無常。羅霈穎一生燦爛,在演藝圈闖蕩近四十年,也算是個姐字輩的人物,電視機前的觀眾滿多從小就知道羅姐,她爽朗豪邁的性格跟笑容至今仍歷歷在目。羅姐努力工作多年也有守成,持續投資房地產,目前在台灣、上海地區共坐擁五間房地產,還獲得「東區羅姐」的稱號!

羅霈穎。(資料照)

現在羅霈穎衣袖一揮離世,留下高額遺產,光房產粗估就高達四億元,遺產稅至少要繳六千萬,不過扣除稅額之後依然很可觀就是了!但羅姐未婚、膝下無子,也沒有立下遺囑,那這麼大筆的遺產到底要如何分配?繼承人可能會是誰?翻翻民法法條,這時繼承順位就非常重要了!

通常人過世之後,根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老公或老婆會先分到一部分財產,然後剩下的才會再跟血親照著比例分,但羅姐沒有老公,所以配偶這塊基本上可以跳過,直接到血親繼承順位的部分。

血親的順序在法律上是:

一、子女(親生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

二、父母(如果過世當事人是被收養的,那就是養父母有繼承權)。

三、兄弟姊妹(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領養的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如果過世當事人是被收養的,則養父母的父母有資格)。

羅姐沒有子女也沒有養子女,所以第一順位也跳過,再來就是羅媽媽與兩位哥哥!

在順序上,媽媽的繼承順位在兩位哥哥之前,所以基本上扣掉財產稅後,剩餘的財產就是全數由媽媽繼承,兩位哥哥沒份;除非羅媽媽自願放棄,辦理拋棄繼承,這筆錢才會再往下一個順位去找繼承人,也就是輪到哥哥們去平均分配這些財產,至於最後會怎麼安排跟處理,就屬於個人家務事了。

意外隨時都在發生,年齡僅是參考值,雖然法律上有明文規定繼承順位,但遺囑如果能事先寫好,把遺產分配好、後事交代清楚,才不會讓自己在最終留下懸念或遺憾,也不會讓最親近的人無所適從!

(作者為法律010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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