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富揚
民眾鉛中毒案各界議論紛紛,惟部分觀點偏離事件核心,例如有論者將醫師違法摻入禁藥一事,歸責於中醫診所未普遍聘請藥師調劑所致,筆者有三點意見如下:
一、本案焦點絕非醫療院所的中藥有問題,而是醫師個人摻入禁藥的違法行為,如同商家對店面安全食品,私下添入不良物質類似,與中藥安全無關,癥結是醫師另外添加禁藥,才使民眾健康受損。
二、又是否因無藥師於診所把關,致醫師得以摻入禁藥呢?答案讓人訝異,據查,盛唐診所一直聘有專業藥學博士級藥師調劑中藥,而呂姓中醫師本身還是藥學系出身;因此,若試圖延伸討論「添加禁藥與藥師把關」間的因果關係,可能會「非常尷尬」,反倒凸顯:即便有藥師把關,仍發生摻入禁藥的憾事,顯見是個案法律倫理教育出現問題,與聘請藥師無涉。
三、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如何強化對醫師的法律教育訓練,以及擴大多元的外部監督機制,應是刻不容緩的核心事項,筆者提出以下精進作為:
1.加強在職訓練與法紀教育,例如:用藥安全、執業規範(詳實病歷與處方記載等)。
2.強化中藥不良反應通報系統的運作,例如:服用中(草)藥所產生的症狀;有疑慮的中藥、來路不明藥物等。
3.配合政府加強中藥品質管理力道及抽驗次數。
4.擴大辦理安全中藥材座談會、研討會。
5.推動中藥飲片炮製廠GMP認證,並讓診所使用政府認證的中藥材。
6.完善中醫師用藥安全自律公約。
7.監測GMP藥廠的中藥品質暨安全性。
至於病人端,主管單位也可以考慮:
一、辦理民眾中藥用藥安全「停、看、聽、選、用」活動,普及用藥知識。
二、與公正檢驗單位(例如消基會)合作,接受民眾送檢有疑慮的中藥,並公布結果。
三、舉辦中醫療效說明會,讓民眾安心。
衛福部及衛生局均發新聞稿表示,本案純屬醫師擅自添加禁藥行為,至今診所送驗的中藥,均無不良成分,敬請民眾放心使用!
(作者為中醫師全聯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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