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ATR-72改裝海監機,好主意

◎ 張豐麟

屏東縣立委鍾佳濱在四月八日拋出非常有創意的想法,其在立院公聽會建議將已退役的S-2T反潛機重組為海巡署的「海洋監視機」,利用低成本的非軍事用途飛機可對共軍「下駟對上駟」,消耗共軍的作戰成本,因為國防部於四月九日回應表示不可行,鍾佳濱委員於四月十日再次提議可以改裝ATR-72螺旋槳飛機當海監機用途,此一提案相當務實,因為ATR-72原本即為相當有效率而且節省成本型號,故廣獲業界歡迎,在台灣便有立榮、華信及遠東採用,稱之為「航空界的TOYOTA」並不為過,加上義大利原廠本來就有推出海軍反潛艦機種版本,並獲義大利及土耳其採購,如果海巡署決定採用,未來在台灣後勤維修及飛行員招募上均可以無縫接軌,相當容易上手。

「海岸巡防法」第十二條明定,巡防機關應配置設備及性能適合執行任務之航空器及其他必要之器械,簡言之,就是法律明文告訴大家海巡署依法「應該」要配置飛機,不論是抓走私、查洩漏油、支援船難救助或是海空偵巡,都會更快更有效率。國際海空搜救手冊簡稱IAMSAR Manual,該手冊係由聯合國下的國際海事組織(IMO)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共同訂定,在IAMSAR手冊所列的十二種搜救模式中,八種是航空器搜尋模式、三種船艇搜尋模式、一種海空聯合搜救模式,由此不難發現航空器在海洋搜救的重要性。

南海諸國如越南海警隊已在二○一五年引進了歐洲製造的CASA C-212海洋巡邏型定翼機,擁有超過二千公里的航程,而菲律賓海巡署亦在二○一七年自日本取得TC-90定翼機用於經濟海域偵防,該型機亦具備超過二千公里的航程,相比之下,台灣海巡署因為缺乏定翼機隊,明顯矮人一截,權責機關實有必要認真研究此一務實的提案,莫讓海委會及海巡署因為缺乏空中偵防能力,淪為亞洲最孱弱的海洋事務管理機關!

(作者為公務員,暨南大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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