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京華城是否因便當會「加速」擴增容積率,才是問題焦點

柯文哲(左)於台北市長任內引以自豪的「便當會」創舉,在整起京華城案中,其性質究竟是單純陳情案?抑或已變相涉及請託、關說?又柯市府是否因該場便當會而「加速」違法擴增京華城的容積率?(資料照)柯文哲(左)於台北市長任內引以自豪的「便當會」創舉,在整起京華城案中,其性質究竟是單純陳情案?抑或已變相涉及請託、關說?又柯市府是否因該場便當會而「加速」違法擴增京華城的容積率?(資料照)

◎袁冰凝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日前爆料,稱京華城改建案源於2020年一場秘密會議,柯文哲反駁稱是一年兩次之例行性議員便當會,惟筆者認為京華城大幅擴增容積率與該場便當會是否有因果關係?才是真正的問題焦點。

首先,北市府與議員開完便當會後,柯文哲是否就京華城案做出受理裁示?是否請陳情人將訴求方案函送都發局,俾提市都委會審議?此外,召開便當會前,市府官員照慣例都會向議員詢問討論的議題,讓市長和相關局處事先準備資料,換言之,柯文哲於開會前就知道要討論京華城容積率的議題,也相當清楚京華城案當時正與北市府訴訟當中,但為何仍決定處理該案?實在令人費解。

其次,參照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裁定,民意代表受託於議場外對行政機關為「關說、請託或施壓等行為」,實質上係運用其職務或身分地位之影響力,使該管承辦人員為積極之行為或消極不為行為,如形式上又具公務活動之性質者,即與其職務具有密切關連,該當於《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務員職務受賄罪之職務上之行為。民意代表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二條之規定,該當《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圖利罪所稱之「違背法律」。

因此,柯文哲於台北市長任內引以自豪的「便當會」創舉,在整起京華城案中,其性質究竟是單純陳情案?抑或已變相涉及請託、關說?又柯市府是否因該場便當會而「加速」違法擴增京華城的容積率?柯文哲皆有必要對外說清楚、講明白,以釋社會大眾之疑惑!

(作者為法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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