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博硯說「法」》「有感修憲」始能打動民心

國會組成修憲委員會討論修憲議題,是正確的地一步,未來若希望為公民複決能順利,則應及早讓民眾參與修憲,公布修正條文、舉行公聽會聽取各方聲音,切勿閉門造車,待朝野通過修憲案後,才讓民眾參與。

目前朝野各黨的修憲焦點均放在「政府體制」上,然而,修憲議題倘若不能與民眾生活作出聯結,則民眾將無感於修憲議題,更不利之後的公民複決。(圖為立法院國民黨團於九合一大選後成立黨團「修憲委員會」)(記者王藝菘攝)

胡博硯

這些年來,有關修憲的議題不論是學界或是朝野均有人振臂疾呼,在去年九合一大選後,修憲儼然已成為朝野政黨共同的目標。在這樣的共識下,今日立法院各黨團將針對「修憲委員會之組成」進行朝野協商。

依據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一項規定,「關於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必須要在立法院提出後,經公告半年,之後於三個月內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而通過則需要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然而,如此的高門檻限制,要一舉跨過,根本是天方夜譚,這也是為何過去幾年修憲之聲震天價響,卻始終無法成案的原因。

此外,該修憲案之提出,「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以目前立法院的生態而言,修憲顯然非一黨一派可獨立成案之事,透過協商取得共識有其必要,只不過共識僅是修憲前提,更重要的挑戰在於之後的「公民複決」的階段。

目前,朝野各黨的修憲焦點均放在「政府體制」上,不管是內閣制或是總統制,建立權責相符的體制都是為了民眾的最大利益。然而,與民眾息息相關的部分卻不能忽視,因為修憲議題倘若不能與民眾生活作出聯結,則民眾將無感於修憲議題,更不利之後的公民複決。

例如,「國家定位」、「基本權」與「基本國策」即是讓民眾有感的修憲議題。

歷經多次千瘡百孔的修憲,現今政府體制雖是一部拼裝四不像,但十幾年來尚堪用。朝野汲汲營營在修憲時將權力極大化,國家定位問題卻為總是視而不見。15年過去,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早已今非昔比,國家定位若不在法制上釐清現況,如何讓民眾有感 ?另一方面,憲法中現行基本權規定早已過時,諸如環境權、動物權等新一代人權是否應被憲法所規範,亦有討論的必要。況且,現行基本權規範過於簡略,也必須要與時俱進做全盤檢討與增補。而60年來,被視為「花瓶」的基本國策,早已不合時宜,必須針對現實的經濟、社會、文化等概況做出修正,以合理的回應社會期許。

國會組成修憲委員會討論修憲議題,是正確的地一步,然未來若希望為公民複決能順利,則應及早讓民眾參與修憲,公布修正條文、舉行公聽會聽取各方聲音,切勿閉門造車,待朝野通過修憲案後,才讓民眾參與,如此一來,除了無法回應開放、公開的要求外,修憲前途更是岌岌可危。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洪仲丘案義務律師團發言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