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用革命手段,要在體制內去除黨國統治的不公不義,做到真正民主轉型,那負責監督公務員的監察院,就是需要像陳師孟這種人:有正義感、不怕「熱」。
陳師孟的任命,讓黨國遺老遺少抓狂,馬吳之流,檢察官、司法官、律師公會,搬出意識形態、針對性、追殺國民黨、恫嚇法官、損害司法名聲等各種理由頑抗。其實,他們費盡心機編織的反對理由,正是陳師孟最適合當監委的理由。
民進黨政府把司法改革、轉型正義列為施政要務,通過不當黨產條例,成立專責機構處理不當黨產,也加速解密政治冤案文件,但並沒有成立特別委員會平反黨國體制遺留的冤錯假案。
陳師孟言明在先,他要調查陳水扁案和郭瑤琪案。扁案被告有隱藏鉅額金錢的「證據」,但檢察官及法官先設定立場、尋求偽證、恣意換法官和採取不同法律定義,違法失職事證更明確;郭案是惡人告狀,並無任何事證,卻被判刑定讞。
台灣需要轉型正義及司法改革,原因就在法院長期受國民黨控制,缺少獨立監督,致有人甘為黨國工具,違法濫權。陳師孟要挑起監委重任,即運用體制內的監察院承擔轉型正義的任務,調查政治冤錯假案。
陳師孟要查辦綠不辦藍或包庇藍的法官,有助改造法官的心態,走回獨立與正義。他祭出彈劾權並非恫嚇正直的法官,而是嚇阻不肖法官濫權,那不但不會損害司法公信力,反而是重建它的公信力。
台灣要談改革,談轉型正義,就是需要陳師孟這種人「赤膽屠龍」。他有理念、有立場,都很正常,只要他能認真查明事實,公正的讓證據說話,對台灣民主轉型便功不可沒。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