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一德
年金改革法案已進入立院協商階段,但在現行各類年金退休制度(軍人、公務人員、教職人員、勞工、政務人員及司法官)中,此次臨時會卻只處理公務人員、教職人員及政務人員三類,而漏掉軍人、勞工及司法官,對於一個施政滿意度低、不太受人民信賴的政府而言,不禁令人懷疑,是否又是一場騙局。
我國年金制度分歧,年金給付參差不齊,不同職業別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差距太大,加上人口結構快速老化及少子化趨勢,各種年金面臨龐大財務壓力,改革確為當前迫切的需要,唯是否符合召開臨時會「急迫性」及「重大性」之前提,則耐人尋味。
就「急迫性」而言,據年金改革委員會資料顯示,軍、公、教、勞退休基金收支失衡的時間點分別為二○一一年、二○一五年、二○一四年及二○一八年;預計破產的時間點分別為二○二○年、二○三一年、二○三○年及二○二七年,此次臨時會擺著已面臨收支失衡與最接近破產的軍人和勞工基金,卻急於處理較不具急迫性的公教人員,輕重緩急錯置,啟人疑竇。
就「重大性」而言,勞工年金涉及的人口高達一千餘萬人,且年改會提出的改革版本,對勞工權益影響甚鉅,相較公教年金涉及的五十八萬多人,其重大性高下立判。但此次臨時會卻無視龐大勞工所面對的退休年金災難,是否坐實了年改只是執政當局基於選票考量的職業別鬥爭,或是讓組織鬆散的勞工溫水煮青蛙,留到最後再秒殺。
再者,民眾最不滿意,最期待的司法改革中,所得替代率高達九十八%的司法官退休金與退養金,難道不具「重大性」與「急迫性」。但不要說根本不在此次臨時會的特定議案中,就連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一百多個議題中,也沒見到。亦不免讓人懷疑改革是柿子挑軟的吃,對於握有追訴大權的司法界,執政者選擇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但望當權者不要忘記,此次年金改革之目的固在解決即將破產的基金財務,其背後的價值乃在落實轉型正義及剷除階級對立。期待朝野各黨能先確立,軍、公、教、勞及司法官年金改革相關法案之施行日期為「同一日」,讓改革的步伐齊一,以杜悠悠眾口,重拾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作者為台聯黨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