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MATA TAIWAN》法律人訂的,何不修法配合民間前瞻力量?奇美文物館事件正凸顯現行制度的荒謬!

奇美部落用 10 年光陰,以集體力量共同努力,才打造出現今奇美文物館被評為「最感動人的博物館」的成果。沒想到多年來享受既有成果的鄉公所不但不珍惜,還可以任意抹滅跟打壓,奇美文物館所遭遇的絶非個案,而是許多原住民部落與漢人社區都會遭遇的問題。

MATA TAIWAN

奇美部落用 10 年光陰,以集體力量共同努力,才打造出現今奇美文物館被評為「最感動人的博物館」的成果。沒想到多年來享受既有成果的鄉公所不但不珍惜,還可以任意抹滅跟打壓,這是什麼樣荒謬的制度?

奇美部落用 10 年光陰,以集體力量共同努力,才打造出現今奇美文物館被評為「最感動人的博物館」的成果。(圖片/奇美部落)

政治影響地方文物館經營,奇美並非特例

做得越好的社區,越容易遭到公部門眼紅,因為選舉酬庸等很低層次的政治私心,想要奪取社區集體的成果。

奇美文物館並不是特例,全台灣 28 個原住民地方文化(物)館,許多都有類似的情況。尤其每當選舉前或選舉後,鄉長為了要安插、酬庸自己的人馬,不顧博物館專業的考量,任意抽換優秀駐館員的例子比比皆是。現行原住民地方文化(物)館的制度,的確需要被徹底檢討。

是的,奇美文物館所遭遇的絶非個案,而是許多原住民部落與漢人社區都會遭遇的問題。

一開始公部門蚊子館或閒置(破爛)空間,由部落或社區花了許多時間、精力、金錢建設起來,等到做得有聲有色後,就被公部門找各種理由接收;而做得越好的社區,越容易遭到公部門眼紅,因為選舉酬庸等很低層次的政治私心,想要奪取社區集體的成果。

這真的是很有問題的制度!這種現有制度非但不鼓勵民間由下而上的進步力量,反而很容易因惡質、老派的政治文化,去打壓、抹煞這些珍貴的民間活力。

是的,奇美文物館所遭遇的絶非個案,而是許多原住民部落與漢人社區都會遭遇的問題。圖為奇美族人與其他部落族人討論部落營造所面臨困境之情形。(圖片/奇美部落)

奇美文物館是部落自治典範,卻無法得到現行法令保障

奇美部落 10 年的成果,都是部落努力實現集體權、自主權與文化權的展現…如今我們卻驚覺…,這些權力非但沒有被保障,還非常地不堪一擊…

但,今天這件事情發生在奇美文物館顯得更加荒謬的原因在於,奇美文物館從無到有靠的是奇美部落居民 10 年來自主力量展現,共同努力的成果。

10 年來這些豐碩的成果,靠的是奇美部落族人運用部落的文化邏輯,透過部落既有的社會組織1共同來推動、參與奇美文物館;這樣的部落集體自主推動模式,才有可能集體保存與創新部落珍貴的文化,創造部落共同集體的未來。

奇美部落 10 年來努力的事情,根本就是自主展現原住民基本法要提倡的部落自治、自主精神的最佳案例──政府做不到的事情,奇美部落做到了!奇美部落 10 年的成果,都是部落努力實現集體權、自主權與文化權的展現…如今我們卻驚覺,在現行法令制度下,這些權力非但沒有被保障,還非常地不堪一擊,這不是非常荒謬嗎?

多年來《原住民族基本法》空有法條而無法落實,尤其是該法所要落實保障的部落集體權、自主權、文化權,在奇美文物館事件凸顯的荒謬與無保障,需要被深刻的批判與檢討。

奇美部落 10 年來努力的事情,是自主展現原住民基本法要提倡的部落自治、自主精神的最佳案例。(圖片/奇美部落)

政府應修法配合民間力量,而非以既有框架限定之

連一個小小的奇美文物館這麼簡單的事情都不願意讓部落自主管理,誰會相信政府有決心要推動原住民自治?

今日政府單位以現行法條對原住民自主共管並不完備為由,而認為共管並不可行,這根本是推託之詞2

我們要求奇美文物館成為一個實驗性的人文生態博物館,因為它是實驗性的,我們只要簽訂一個前瞻性的合約,在現行法令與預算編列上做些簡單的調整就可以實踐,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實踐上也不是很難的事情,就看政府有沒有決心要做而已。

但矛盾的是,目前政府一方面在立法院積極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的通過,卻不願意讓奇美文物館自主成為一個實驗性的人文生態博物館,這不是非常荒謬嗎?

連一個小小的奇美文物館這麼簡單的事情都不願意讓部落自主管理,誰會相信政府有決心要推動原住民自治?

現行原住民地方文化館的制度有許多值得去檢討的,這些都是要明白、挑明地攤在陽光下來檢討。現行公部門只會想到在現行的法規框架下可以怎麼補助,可以怎麼委託,要部落或社區去配合這些框架和制度,而從來不去檢討和反省,要制定什麼樣的制度來配合民間自主長出的力量,從來不去問部落或社區需要的是什麼樣的制度和協助,反而因現有的制度和框架給予部落許多限制和打壓,這樣是對的嗎?

許多殖民式的制度設計,從日治時期到現在都沒有改變,這樣打壓民間集體活力的有問題的制度設計,難道不應該被改變?

4/29 在東華大學的「哲學星期五」講座:「從奇美文物館事件談部落自主共管」,以超乎預期的人數,擠滿了湖畔聚樂部(許多沒有位置的人,自行就地成立搖滾區)。(圖片/奇美部落)

這張相片是昨晚(4/29)在東華大學的「哲學星期五」講座:「從奇美文物館事件談部落自主共管」,以超乎預期的人數,擠滿了湖畔聚樂部(許多沒有位置的人,自行就地成立搖滾區)。很多與會的民眾發言表示,會來聽演講是想以行動來支持奇美部落,讓我們感到非常溫暖與感動,在奇美部落最孤立無援的時候,各位朋友們的支持和鼓勵是鼓舞我們繼續奮鬥的最大力量。

朋友們,支持奇美部落,就是支持你自己,因為這些問題是台灣共同的問題,是我們要共同面對的!奇美文物館絕非個案,現行法令制度需要被深刻檢討與改變!

因此,請讓我們持續激盪討論下去吧!對現行不合理制度和框架的檢討和反醒需要持續的大聲疾呼!請社會大眾支持奇美部落、支持奇美文物館,給政府足夠的壓力,去改變現行荒謬的法律與制度。

謝謝大家!

註解》

1. 部落既有的社會組織:奇美部落營造中的核心價值,主要為當地阿美族既有的社會組織 ── 男子年齡階級。請參見 〈捕魚、救難、忙祭典…… 「部落的圍牆」,什麼都會!〉 一文。

2. 根據《自由時報》2015 年 5 月 5 日報導,國內原住民族最高主管機關原民會亦表明不支持奇美部落共管文物館,令族人感到非常遺憾。

相關活動串連》

支持奇美部落自主、共管奇美文物館,我可以怎麼做?

步驟一:加入個人或團體連署,支持奇美部落的決議

連署頁面:奇美部落對瑞穗鄉公所處理奇美文物館聲明暨連署

步驟二:將臉書或其他社群網站的圖像換成「只要文物館,不要蚊子館」倡議圖像

圖片連結:只要文物館,不要蚊子館

步驟三:分享本文,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的來龍去脈與部落訴求,並追蹤奇美部落粉絲專頁,隨時關注本事件最新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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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經授權轉載自MATA TAIWAN:奇美部落專欄》法律人訂的,何不修法配合民間前瞻力量?奇美文物館事件正凸顯現行制度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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