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浦釗
內政部宣布將於八月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並公布該黨涉及配合中國發展組織、介入選舉、跨境鎮壓及組織犯罪等相關事證。這些行為早已超出民主政黨正常競爭的範圍。我們要肯定內政部,直接切斷中國在台協力者的執行體系,防止中國透過在地組織介入台灣民主運作。
防止反民主力量
統促黨長期引發國家安全爭議,政府到今天才啟動解散程序,容易讓外界質疑行政部門反應過慢。然而,台灣是民主國家,政黨受憲法高度保障,解散政黨牽涉人民結社自由與政治參與權,行政機關必須累積充分事證,再交由憲法法庭審理。
民主防衛的核心,在於防止民主制度被反民主力量反向利用。台灣保障各種政治主張,也容許政黨透過選舉爭取支持,但政黨自由並不包括配合境外勢力發展組織、介入選舉或壓制異議者。民主保障的是政治自由,不是中國政治工作的活動空間。
統促黨在政治工作中的角色
中國對台政治工作高度依賴在地協力者。中國官方直接介入台灣選舉、組織或街頭活動,容易留下證據,也會引發台灣社會反彈。透過台灣既有政黨、協會、宮廟及地方團體執行任務,相關行動便能披上政黨競爭、民間交流或宗教往來的外衣。行動曝光後,中國也能切割責任,將案件推給個別人士與民間團體,降低官方承受的政治代價。
統促黨在這套政治工作中具有明確功能。政黨身分提供合法活動空間,地方組織負責接觸群眾、串聯人脈、維繫地下金流與動員人員。當政黨組織、地方勢力、黑道幫派與中國資源相互連結,便已進入社會控制。
切斷組織更要瓦解網絡
內政部公布的跨境鎮壓事證,更凸顯這類組織的危險性。中國將境內控制手段延伸到台灣,透過在地人員監控、威嚇或壓制異議者,已對台灣人民的人身安全與民主制度造成威脅。國家若放任這類行動以政黨活動為名存在,等於容許中國把政治控制直接帶進台灣社會。
解散統促黨只是移除一個具有政黨身分的執行節點,原有成員仍能轉入其他協會、社團或地下組織,相關資金也能改由不同管道進入台灣。中國對台政治工作向來採取多節點運作,一個組織遭到查處,其他節點便會承接原有任務。政府若把案件停在政黨解散,原有網絡經過改名與重組,仍會繼續運作。
以制度壓縮中國介入
解散統促黨只是第一步。政府應藉此機會建立境外勢力代理人管理制度,將資金流向、組織運作、境外聯繫及人員往來納入完整監管體系,同時強化法律工具與跨機關合作機制。中國對台政治工作的重點,在於經營長期運作的協力網絡;台灣的民主防衛,也必須從制度著手,壓縮中國在台協力網絡的活動空間,降低中國介入台灣民主運作的風險,才能守住民主制度的安全底線。
(作者為大學專任教師、東海大學中國大陸暨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副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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