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沒有各表的一中 難保和平的協議

國民黨新政綱到底「賣點」何在?

◎ 周倪安

國民黨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新的政策綱領,除了只提「九二共識」,刪除「一中各表」外,並首次將「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納入政綱,引發討論。

只提「九二共識」,刪除「一中各表」,就是落實洪秀柱的「一中同表」,一則可與中國「一中原則」相呼應,裡應外合,牽制蔡總統,一則可以將國民黨新黨化、黃復興化,藉以鞏固洪秀柱黨主席的位子。

至於「兩岸簽署和平協議」,須知中國方面的立場與主張一直非常清楚,從江澤民、胡錦濤到今天的習近平,對於兩岸簽訂和平協議的前提仍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毫無動搖。而這也正是台灣所最不能妥協的地方。

可以想見,中共即使願意與國民黨簽訂「和平協議」,最可能接受的應該是不具國際法性質之「協定」或「協議」。在其「一個中國」原則下,將其視為中央政府保證維護地方和平狀態的政治承諾,其彰顯「終結內戰」的國內法意義大於一切。

兩岸簽訂「和平協議」若不具國際法性質,中共一定會藉以在國際上暢言兩岸所簽訂者乃終止內戰狀態的國內法協議,則今後我國將如何在國際上自圓其說,進而向國際上解釋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尤其,協議簽訂後,如中共不遵守,在缺乏國際仲裁機制下,如何保障協議得以履行?中共建國後,一九五一年即與西藏簽定「和平協定」,但不出幾年卻揮軍入藏,西藏又能如何。「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只是個事務性協議,但幾年來,中國硬是拒絕交出台灣大咖的經濟犯,還將國外詐欺犯遣返中國,我政府又能如何?

觀諸歷史,一九七三年在美國及法國協調下,南、北越於巴黎簽訂「關於越南結束戰爭和恢復和平協定」,反而牽制了美軍及南越,導致後來南越被赤化。南、北韓早已簽訂「互不侵犯協定」,但至今南北韓並未脫離緊張關係。可見一個缺乏互信基礎的「和平協議」只具有形式上的意義,對雙方人民不見得有實質的好處。

簽訂和平協議不是解決爭端的萬靈丹,想靠一張紙來保障台灣的安全與未來,未免太天真了!

(作者為台聯前立法委員,現任台聯行政部主任)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