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志鏗
台北市議員質疑民眾到超商辦理私人性質事務,其代辦手續費卻要由市政府來買單,每年支付金額超過一億元,開辦十三年來總支出逾十四億元,不僅浪費公帑,也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
筆者十分認同。首先,使用者付費是廣大民眾都能接受的原則,但市政府為了討好市民,竟然大開倒車,拿全體市民的公帑去補貼部分到超商辦理私人性質事務的民眾,有失公平與正義,也違反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應該立即廢止。
其次,市政府廢止公帑支付手續費,並不會損及多數市民的權益,就以學校的代辦費繳費來說,只要到與學校有來往的金融機構繳費,還是享有免手續費的優惠,但如果到超商則須付每件十元的手續費,如此一來,「想省錢的到特定金融機構,想圖便利就多花十元手續費」,各取所需,筆者認為合情又合理,而且每年節省上億公帑,效益相當可觀。
台北市政府自一○一年六月起開辦超商臨櫃服務以來,媒體報導十三年來浪費了大約十四億元的公帑,其實真正金額尚不止如此,如果再加上學校自籌部分,筆者估計恐已逾廿億元。
如果將這筆經費用來改建危險教室將會綽綽有餘,也就不會出現日前媒體報導「上萬學生在危險教室上課」的新聞了!補助超商手續費,討好市民比較重要?還是改建危險教室,讓師生在安全無虞的教室上課比較重要?這種抉擇不辯自明,市政府切莫再因循苟且下去!
超商手續費區區數十元,對市民而言不痛不癢,但累積十三年下來,市政府卻付出高達十四億元的龐大經費,而且這些預算就像是丟到水裡無聲無息,白白浪費掉,實在相當可惜,柯P號稱是「省長」,建議立即廢止這項錯誤政策,把節省下來的大筆經費投資在福國利民的事務上,造福更多、更弱勢、更需要照顧的市民身上吧! (作者為退休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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