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馨榆
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到一個國家三十歲未婚女性占三成,會造成國安危機,引發外界爭論。筆者認為這是很好的契機,讓大家能有機會了解為何有如此高比例的適婚年齡女性不願結婚。
隨著社會結構轉變,女性自主意識提升,傳統性別分工已不再適用,意即不論性別,人人都該享有平等成功的機會和選擇的自由,而非要依性別被迫限定於某個角色。然而,檢視現有的育兒政策,因我國尚未有普及的平價公托中心,使得大多數家庭仍得自行育兒,若無勞動市場的配合,就得有一方完全放棄工作,留在家中擔任無酬照顧者。
目前相關勞動政策中,最主要的即是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只要有育兒需求者,不論性別,皆可申請六個月的育嬰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為了使照顧者能夠育兒,又能保有回到職場的機會。然而,這項政策真的能達到性別平等嗎?從勞動部的性別統計專區資料中顯示,於一○二年請領的六七五六八人中,女性申請者就有五六七二○人,占八成多,不禁令人質疑,不分性別都能申請的育嬰假,是否只是在複製傳統性別分工觀念,而沒有太多突破?這些女性申請者未來是否能順利回到職場?
工作不僅與社會上所認定的成就有連帶關係,更與社會安全保障相關,若女性一進入婚姻、生育,就得面臨工作與育兒的兩難,而沒有太多選擇的自由,這樣的婚姻,對於女性而言,是一種性別不平等的束縛。
若要讓女性願意結婚,需要一個實質性別平等政策和社會環境,因此,筆者認為,我國可以仿效瑞典,規定父親亦得請一定比例的親職假,讓男性共同分擔照顧工作,如此才能使婚姻帶來真正的幸福和社會安定。
(作者就讀台灣大學社工系,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