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羅瑩雪 馬政府 可圈可點

法務部長羅瑩雪。(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法務部長羅瑩雪。(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 陳偉忠

高雄監獄發生六名受刑人挾持獄警事件,法務部長羅瑩雪於受訪時讚揚典獄長陳世志譽為勇於任事,可圈可點。然而從法務部網站發布的新聞稿「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典獄長及戒護科長遭受刑人持槍脅持事故調查報告」,就其描述相關過程觀之,可疑之處甚多,茲就案發當下至受刑人取得槍械至側門情境觀之即有數端。

一是當日十五時三十分,六名受刑人衝至案發地點對面接見室,接見主管廖志達以無線電呼叫緊急狀況,同時接見監聽主管林尚瑜按壓緊急鈴,啟動全監緊急應變機制。換言之,警報既已發布,縱使狀況不明,除了全體受刑人的管制,以及各出入要道的封鎖外,械彈室更應是重中之重的護衛要點,況且依據《監獄行刑法》第廿四條,對於警棍槍械的使用都有明確規定,當時械彈儲放地點在戒護科內,原有四名職員、一名替代役男,針對緊急狀況之下,四名職員卻對械彈室棄守,徒留一名替代役人員,雖說是增援現場,然而既無攜行械彈,在熟悉的場域中又未能捕捉到六名受刑人行蹤,這恐彰顯出監所內所謂的應變計畫都是聊備一格。

其次案發第一時間是十五時十分,然而典獄長直至約十六時十三分,當六名受刑人已取得槍械,挾持副典獄長與戒護科長離開現場行進時,才於走廊上與六名受刑人相遇對談,進而讓六名受刑人在特定時段內可同時挾持典獄長、副典獄長與戒護科長使其籌碼更多,這顯現的或是典獄長的判斷與權責觀念的謬誤。

再說六名受刑人挾持典獄長等三人在十六時廿一分到達側門車檢站時,現場還有送貨廠商駕駛。而放封的受刑人也遲至十六時三十分才收封回到房舍管制行動,幸好這六名受刑人只志在越獄,否則後果不堪設想。這是否又顯現典獄長在案發後至與六名受刑人接觸前的一個鐘頭,針對情勢發展並無任何適切處置指導與作為?

最後坊間傳聞六名受刑人最後以典獄長生命相脅,而釋放副典獄長令其準備車輛以資逃亡,以及典獄長棄應變之權責於不顧,是在規避事後的懲處,這又豈是空穴來風?問題是六名受刑人搶得槍械進而全數自戕死亡的越獄大事,官府竟是如兒戲般檢討虛應社會期待?你道是羅瑩雪無知,我說是馬政府無能!

(作者為前國安局特勤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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