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原住民族不如外勞

◎ 車牧勒薩以.拉勒格安Cemelesai Ljaljegan

台灣施行很多重大政策,最大的受害者都是我們原住民族,尤其是土地政策,讓我們的土地都受限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土地被編定為十八種使用地,私有原住民保留地有七十%編定為林地,不准耕作、不允許任意砍伐。原住民族這六十多年來被迫離開原鄉,陸續到都市從事鐵工、板模工及超時的卡車駕駛,多少的妻離子散;再加上外勞政策,讓我們原住民族比外勞更不如。

由四十八位立委提案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草案」目前二讀中,條例的目的是讓原住民私有林地(約有八萬公頃),每年每公頃補助八萬元,所需要的經費也才六十四億元。其實這個補償的邏輯非常簡單,既然政府限制上游的原住民族林地耕作,來讓下游的民眾有乾淨的水源。那為何不能從水費、農業發展基金、林業基金、環保基金、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甚至原住民族委員會的年度預算,提撥經費。

一○二年起部落自行籌組的「原住民族林地補償行動聯盟」陸續在三地門鄉、霧台鄉、來義鄉舉辦十五場說明會並於一○三年五月二日號召約二百名族人赴屏東林區管理處陳情林地全面補償!迄今超過半年,未依法回應訴求,這是什麼行政機關?更令人氣憤的是,林務局根本不希望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草案」,只提出計畫型的補償方式,補償金額二萬元與草案中的八萬元有很大的差距。另外補償範圍只有二.四萬公頃與目前八萬公頃的原住民私有林地差非常多,況且計畫型的補助,財源不穩定,只要政府說沒錢,就可以任意停止補償。

一○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行動聯盟與部落領袖拜訪立委並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及立法院,將「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草案」列入優先法案並三讀通過。不過立委們表示,第六會期要三讀通過有困難,他們承諾在第七會期(二月底開議)盡力三讀通過;因此,我們要強烈表達部落族人希望三讀通過的聲音,如果第七會期行政院及立法院再不三讀通過,我們行動聯盟將串連全國原住民族前往行政院及總統府控訴政府的不公不義。

(作者為排灣族,原住民族林地補償行動聯盟總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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