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黃世銘對比陳靜茹 監察院該廢

◎ 周亮成

監察院的問題不在誰來當院長,而是根本應該廢除。理由很簡單,因為它已經不具備存在的價值;更糟的是,它所製造的害處比它所產生的好處超出太多了。

以最近監察院屢次彈劾未過的檢察總長黃世銘竊聽(違反法律的監聽統稱為「竊聽」)及洩密案,相較於「一彈即過」的台北地院陳靜茹法官,前者是國際司法大醜聞(被比喻為「水門事件」的台灣版),公認的政治鬥爭事件,且黃總長已經被起訴及評鑑不適任;陳法官則因為裁判書電腦文書處理剪貼不慎而誤植判決內容。

監察院的功能是整飭公務人員風紀,尤其是犯行重大影響人民國家利益深遠者。總統及行政部門運用不法手段意圖換掉國會議長,這在民主國家是何等天大的事,然而監察院卻屢次彈劾不過。

相較之下,一彈即過的陳法官案,卻是每位法官、檢察官、事務官…等等,甚至這個電腦世代各行各業每個人都有可能犯的錯誤。

監察院給人的印象已是負面多於正面,且更甚者是涉入政爭甚深,成為馬政府整肅異己的工具。因此,國人有必要深切思考監察院存在的價值。(作者為台北科大智財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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