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錢橙山
憲法雖有倒閣解散國會的設計,但基本上和一般內閣制、雙首長制國家大不相同,必須由國會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案,再由總統解散國會後重選。
政黨輪替六年,立法院朝小野大,在野黨不斷杯葛法案,政策空轉,民生凋敝,朝野互推責任。結果「國家主人」的人民竟成為最大受害者,但束手無策,「啞巴壓死子,有口難言」,只能眼巴巴看著政客繼續危害社會國家。
內閣制的國家,最大黨國會若未過半,則找小黨組聯合內閣以利政策的推動。在台灣,四個主要政黨統獨意識涇渭分明,執政黨加理念相同的台聯黨在國會仍無法過半,國、親兩黨則因為統獨問題、選舉宿怨,和執政黨長期嚴重對立,形同敵人,因此不可能共同執政。
依照憲法,總統沒有主動解散國會的權力,在野黨雖然曾經要求比照雙首長制國家,由國會多數黨組閣,但卻沒有膽識依照憲法程序提出內閣不信任案,解散國會後由民意決定組閣政黨。
最近因為「終統」引發朝野大混戰,在野黨立委準備提案倒閣解散國會。事實上,無論倒閣的原因為何,台灣民眾對長期的國會亂象已經非常厭煩了。以現在在野黨的國會實力,如果敢承擔政治道德責任、尊重民意,倒閣解散國會必能成功。尊重民意決定組閣對象,創造憲政新例,可以解決憲政糾紛和國會亂象,同時也會獲得多數人民的掌聲,在野黨何樂不為呢? (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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