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誰趕走台灣的人才?

◎ 黃天麟

「人才危機」最近成為顯學且各有各的主張,朱敬一認為,台灣已進入「人才斷層期」,管中閔說,「為淵驅魚」台灣三至五年恐淪為三流國家,一位科技業者更感概的說「企業無才可用,台灣將輸出台勞」。有人即開始算舊帳,一位文化評論者認為,政治領袖都不是人才,才把國家搞得百孔千瘡,有的即指責教改,「肥貓」輩者則認為薪資缺誘因,無法吸引人才。

台灣真的沒有人才嗎?且看下列報導:「2009年底,奇美電總處長帶著200人團隊集體跳槽至中國,以僅17.5個月的驚人速度建立中國最高世代面板廠─華星光電。」,可見台灣不是沒有人才,且是一流的。此種以政策性挖走台灣科技人才之例子不勝枚舉,且開出「薪資一比一」優渥條件(即在台灣薪水多少,同樣給你人民幣)。誰不動心?一位科技董事長感嘆說,「我最近發現,中國已挖走我們機械業兩百多個幹部」。

奇怪的是,這些慷慨激昂討論台灣「人才危機」的學者、院士,沒有一個人指責「台灣為什麼到現在沒有科技保護法」,來有效管制科技人才之外流問題。美、日、韓等科技成就較高的國家,對技術、人才的管制一直都相當嚴苛。上述集團跳槽的例子,在韓國可以直接以間諜罪處理,南韓的政府單位還會到機場抓人,理由是「疑似攜帶重要商業機密出境」。美國為了經濟安全也有「出口管理法」(1979)、經濟間諜法(1996)、原子能法(1954)、敵國貿易法(1917)等等法案,層層保護並防止敏感先進技術、人才外流。

台灣政府絕非顢頇到不知要有「科技保護」之立法。早在2002年,政府要開放8吋晶圓到中國設廠時,就承諾了三條件,其中之一就是「科技保護法」之立法,(註:另兩個條件是12吋廠量產及總量管制),基此,民進黨政府訂定了「國家科技保護法」及「特定高科技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任職許可辦法」。無奈,草案在2002年十月送到立法院後,受到中國國民黨百般挑剔及杯葛,讓中國有充分的時間來吸納台灣的先進科技。到了2008年馬英九執政,行政院就索性去函立法院撤回民進黨執政時期所提出的法案,科技保護法草案在內,成全了中國吸納台灣科技及人才的計畫。奇美電200名科技人之所以會大搖大擺地跳槽,就不足為奇了。

顯然,事實是,台灣不是沒有人才,但現在企業都嘆沒有人才。誰害的?是國民黨及國民黨政府,他們阻擋了科技保護法,有意地趕走了人才。(作者為前總統府國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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