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建德
立法院將所謂的「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簡稱「和促法」)列為本週二(八日)討論事項的第一案。據了解,此案送院會後可能會拖,但若國親硬幹,仗著多數,也有可能逕付二讀。二讀一過三讀也會跟著過,三讀一過就定案,台灣變成中國的。但不管明天有無二讀三讀,此案的提出,勢必造成「搶搭巴士」的效應,傷害到台灣自己。
雖有外國政府承認台灣屬中國,但未聞有哪個國家立法承認台灣屬中國的前例,但是「和促法」以「四不一沒有」及「九二共識」為前提,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自己都承認了,豈不是鼓勵外國爭先立法「賣台」,藉機向中國爭取相關政經利益。
國親更對不起台灣的是,「和促法」會使你我的土地變成中國國有,畢生努力泡湯。因為該法通過後,台灣屬中國即成為法律,而中國憲法第十條規定:一、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二、農村和市郊土地屬於集體(地方政府等)所有,三、個人不得買賣轉讓土地。簡單地說,就是土地國有。「和促法」一過,台灣的土地,包括農田、建地,你的、我的,遲早落入中國手中,你我畢生努力僅換得的一間房屋,也將只剩厝殼是自己的,土地歸中國的。
或謂一國兩制,台灣土地私有可維持五十年不變。五十年?誰不願土地代代相傳?誰敢相信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侵佔台灣,將幾千幾百甲的土地變為黨產,我們都受不了了,何能忍受國親兩黨將全台灣的土地變成以黨領政的中共黨產?
事關大家的權益,明天早上八點半,請到立法院群賢樓前一起要求賣台立委說清楚。
(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