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2005共識

■ 童振源

兩岸和平協定的談判絕非一蹴可幾,唯有以「二○○五年共識」為基礎,才能逐步建構兩岸互信與互惠,穩健推進兩岸和平發展進程。

「二○○五年共識」不是兩岸正式協議文本的共識,而是從二○○五年一月迄今兩岸在多次談判過程中都接受的談判模式默契,其特徵為:擱置爭議、不設前提、相互尊重、實事求是、政府主導、民間協助。事實上,兩岸在一九九二年沒有達成具體的文字共識,更沒有針對「一個中國原則」或「主權爭議」的問題達成默契協議,最多只是雙方擱置政治爭議以推動兩岸事務性議題的協商。

從一九九二年以來,國民黨一再堅持所謂的「九二共識」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是,中國政府對「九二共識」的詮釋卻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過去十五年多,從來沒有一位中國官員承認過「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九九三年以後,兩岸曾進行多項功能性議題協商,但始終因為中國不願面對中華民國管轄權的問題而無法達成協議。二○○五年一月二日,中國終於放棄「一個中國原則」的談判前提,開啟兩岸功能性議題談判的序幕。

在二○○五年共識基礎上,過去三年整,兩岸已經談成三次包機協議,包括兩岸春節包機與四項專案包機協議,共執行四百四十三次往返航班。目前,兩岸仍在進行三項議題的協商,包括中國人民來台觀光、客運包機與貨運包機。

在三月總統大選之後,中國企圖影響台灣大選的因素自然消失,兩岸應該會很快達成相關協議。隨著這些功能性議題協商逐步達成與進一步擴展到其他議題,在二○○五年共識的基礎上、而不是回到一九九二年共識的爭議上,兩岸將會穩健推進和平與發展的進程。

(作者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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