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陸警未發搶放假 地方政府恐「越權裁量」

◎ 黃瑞培

中央氣象署七月十日清晨五時卅分發布「巴威颱風」陸上警報,北部九縣市及連江縣卻於前一晚即宣布週五停班停課,台中市及南投縣則宣布週五晚間六點後至週六全天停班停課。

為何在全台沒有任何縣市預測風力達停班停課標準下,這些縣市卻搶先宣布停班停課﹖台北市長蔣萬安解釋,巴威颱風是廿五年來暴風圈最大的一次,台北市整體人口密度高、與周邊縣市通勤流動人口數多,加上前陣子強降雨讓土壤含水量飽和、提升了山坡地致災風險,並搬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四條第三款規定。

然按該辦法第四條「風災『已』達下列基準之一者,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適用「停班課」條件共有三款,前二款係根據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資料,第三款「風力或降雨量未達前二款停止上班及上課基準之地區,因受地形、雨量影響,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時。」則是風災已造成交通、水電阻礙,所為之權宜應變措施。早在巴威颱風陸警發布前,上述縣市政府逕行引用該條款發布停班課,顯有「越權裁量」之虞。

各界對於「颱風假」,或許各有考量;但地方政府決定停班課,則應基於科學判斷,依據法令為之,而非隨輿論起舞。尤其台北市位屬首善之都,對全國政經影響甚鉅,更不可不慎!

(作者為高階醫管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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