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環境治理與健康斷鉤,作者建議環境部轄下應設環境健康(司)署。(資料照)
灣的環境治理正處在關鍵轉折點:我們能精準監測污染物濃度,卻無法回答「這些污染物究竟讓多少人生病」。長期以來,政府投入大量資源建構環境監測系統,但國民健康是否實質提升,醫療負擔是否隨之下降?這種「環境數據」與「健康結果」的斷裂,使環境政策停留在數據管理,而非以健康為核心的治理,削弱政策最終的正當性。
在制度面,關鍵問題是缺乏「轉譯節點」。環境部擁有空氣、水質、毒化物的監測資料,衛生福利部則擁有領先全球的健保大數據與國民健康追蹤資料,但兩座寶庫之間缺乏深入的「暴露歸因分析」。科學上,環境監測值僅代表環境濃度,並不等於個人暴露量,更不等於人體吸收後的生物有效劑量。這種數據與行政的斷裂,導致政策只能回答污染是否改善,卻無法回應人民是否因此更健康。
放眼國際,健康導向已是環境治理的主流。美國環保署將保護人類健康列為首要宗旨,並設有專門的研究與發展辦公室;日本環境省設有「環境保健部」,專職處理化學物質暴露、石綿救濟以及在極端氣候下的健康調適策略;南韓則賦予環境部主導健康影響評估制度,強制將大型開發案對社區的健康衝擊納入決策指標。這些制度共同指出:環境部不應只是「監測部」,而應是「守護部」。
借鏡國內制度,職安衛體系提供清楚模式。勞動部的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司職場暴露與勞工健康風險,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則負責群體健康促進,兩者之間透過制度分工形成風險治理鏈。相較之下,環境治理缺乏從「環境暴露」到「健康結果」之間的中介環節。
因此,設置「環境健康(司)署」已是法理與現實的迫切要求。這不僅是為了達成《氣候變遷因應法》中法定的健康調適目標,更是為了落實《環境基本法》保障國民健康的立法宗旨。該單位應建立本土化環境健康模型,推動健康影響評估制度,並針對極端氣候、熱浪與病媒疾病建立預警系統,特別保護兒童、長者與慢性病患者等脆弱族群。
在人力資源面,亦是落實《公共衛生師法》的契機。環境健康雖被列為公衛師的核心職掌,但在公部門的發揮空間仍深受限制。環境部若能引入具備流行病學與風險分析專業的公衛師,將能發揮其「風險溝通者」的獨特角色,將冰冷的監測數值轉譯為民眾易懂的健康風險語言。這不僅能強化科學防禦,更能成為政府與民間的信任橋樑,有效化解社會對未知環境風險的集體焦慮。
在行政執行上,為避免組織膨脹,環境部可採功能性整併策略,整合現有毒物及化學物質署的風險評估職能,以及氣候變遷署中有關健康調適人力,形成單一專責窗口,提高政策一致性與行政效能。
未來,國家應形成完整的三層治理架構:環境部現有單位負責「源頭減量與監測」,新設的環境健康(司)署負責「風險轉譯與歸因分析」,衛福體系則專注於「健康促進與臨床介入」。跨部會的深度協作並非權力重疊,而是行政專業的分工深化。
環境政策的終點不應只是數據達標,而是疾病減少與健康改善。當環境治理能真正回應民眾的生命長度與生活品質時,台灣的治理邏輯才算完成從「環境管理」走向「健康治理」的現代化轉型。設置環境健康(司)署,是對下一代的健康承諾,也是讓每一分減污努力,真正轉化為國民生命價值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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