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事件(一九四九)次日,鄭南榕自焚忌日(一九八九),鄭主席代表毫無悔歉的黨,啟程赴中「躺平之旅」。先前,王金平為她打氣:在立法院,國民黨是最大黨,在野力量團結一致,實質過半;六都在內的廿二縣市,國民黨在十五個縣市執政,友軍兩席,佔絕大多數;賴政府則僅以四十%選票取得政權。所以,鄭麗文的代表性無庸置疑。這番話,頗有偷換概念之嫌,談國民黨算席次,談賴總統卻是算票數,而且,把不同層次的民意混為一談!
民主選舉,是在特定遊戲規則下的競爭,選區劃分、選舉人數、投票率、民意流動的結合產生了當下結果。當選人選票門檻,或過半或多數,視規則而定。那麼,民主選舉的合法性、正當性基礎何在?其實,最高判準不在於當選人的得票多寡,而是,一、不參加投票者,乃基於自由意志不行使投票權,或者,他們以不投票來行使公民權,例如沒有任何候選人值得他們的支持。二、參加投票的公民,不論投給哪位候選人,都有一個假設前提,亦即,支持他們願意去投票的遊戲規則,而這套制度可能是過半、多數當選。可以說,當選者,是在被選民認可的遊戲規則之下,獲得過半或多數選民支持而當選,其合法性、正當性不是以得票多寡來論高低的。
在我國,總統選舉,「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不需過半。這就好比,雖然不全然相同,田徑賽的第一名與第二名,到達終點的時間差,也許一分鐘,也許一秒鐘,但不能用這種差距來比較另一場比賽,稱某一面金牌的含金量與另一面孰高孰低。如果連這一點也要爭辯,那便意味著根本懷疑遊戲規則。果真如此,那就應該先停止比賽,好好修改為大家都能接受的輸贏規定再進行比賽,不然,願賭不服輸,沒完沒了。假設,奧運各種的比賽,結果出來了才開始爭論規則,那麼,奧運就會淪為辯論大賽,不如先停辦,把每一種比賽規則重新設計,令所有參賽者口服心服,再讓他們入場一較高下。
民主政治,是分層運作的。今年的九合一,屬於地方選舉。二〇二四的總統副總統、立委選舉,則是中央選舉。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依法公布法律,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依法宣布戒嚴,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依法任免文武官員,依法授與榮典等等。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憲法本文,對於中央與地方之權限,也明訂了層層負責的權力區分。這就說明了,投票選舉依總統副總統、立委、縣市長及議員、鄉鎮長及代表、村里長等等,每一張選票賦予不同選舉不同職權,下一層選舉不能決定上一層選舉,那要由另一張選票來決定。而不同層次的選票,選民的考量不盡相同。
另,民主政治的民意如流水,而且瞬息萬變。當選人就任後的表現,環境的變化,選民的驗收,影響著每一張選票的下一次投票意向。二〇二四投票時,多少人知道,傅崐萁們、黃國昌們會打著民意反民意、國民黨會迎合北京反軍購?二〇二四以來,民調趨勢顯示,藍白支持度每下愈況,兩黨主席信任度崩跌,但藍白合過半的立委,偏偏不對卓揆提不信任案,因為這將導致全部立委重新改選,尤其全屬不分區的民眾黨禁不起改選檢驗。如此一來,它們的優勢,形將提前結束。鄭麗文亦復如此,她的信任度江河日下,連國民黨內都不是共主。這樣的黨主席,有何民意基礎,以和平使者之名赴中「以交流取代交戰」?更像是求見習近平,加持自己的黨內地位吧!
反觀,中共黨國及習近平,又有什麼民意基礎、代表性?一黨專政,以黨治國,不准妄議中央,只准堅決擁護領導核心,國安優於經濟,民族偉大復興,被文明世界視為侵略軸心。沒有民意基礎、代表性的領導人,經常笑傲於邪惡國家、流氓國家、失敗國家,因為槍桿子出政權。那些人手握生殺大權,卻未獲得人民賦權,靠的是恐怖統治禁止人民申冤,反對組織扼殺於萌芽。鄭麗文求見習近平,這場會面即使成局,也就是「中國隊」的江湖派對。唯,國民黨作為最大在野黨,卻與敵國聲氣相通,堪稱台灣民主的破口。鄭麗文,徐春鶯,一內一外,一搭一唱,細思極恐。幸好,二三〇〇萬的頭家,還有選票得以自由表達意志,不必融入中國十四億人,只能奉天承運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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