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誰才是真正的「匪」? 評柯文哲的邏輯荒謬

◎ 施文儀

柯文哲最近頻頻以「共匪」指責賴清德總統,這不僅是政治修辭的崩壞,更在邏輯上徹底站不住腳。

首先,稱人為「共匪」,前提必須是「共產黨員」。賴清德既非共產黨員,更不符合台語中「匪類(huí-lu ī)」行為不正、揮霍無度的定義。柯文哲知道共產黨一向司法未獨立,他懷疑賴總統有干預審判京華城案,迫害政敵,遂指其為匪。然而,在台灣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下,司法獨立與公平是基本公理。若因選舉失利或司法面臨一審判決十七年徒刑之憂,便將依法行事的制度抹紅為「共匪」,這不僅是對國家體制的羞辱,更顯現出柯文哲的野蠻及不講理。何況,一九九一年以來,台灣已不稱共為「匪」了,看來柯文哲痛恨共產黨是真,親共是假象。

再者,柯文哲的標準極其雙重。若他如此痛恨「共匪行徑」,為何過去先提報富有統戰色彩、甚至被起訴為共諜的徐春鶯,後又提報具雙重國籍爭議的李貞秀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這些與中共關係曖昧的候選人,柯文哲從未以「匪」稱之,而且還間接與匪溝通人選。

最弔詭的是,遇到真正的共匪頭子習近平的事,柯文哲卻始終以「兩岸一家親」討好。國共兩黨過去在歷史上互罵為「匪」,是因爭權奪正統、漢賊不兩立;若民眾黨標榜與共產黨「一家親」,依照柯罵人的標準,這難道不是自陷於「兩匪一家親」的邏輯泥淖?

當一個政治人物貪污起訴已屬「匪類」,在民主體制下享受權力,卻在遭遇法律檢驗時,隨意揮灑「共匪」標籤,這不只是胡言亂語,更是對選民智慧的蔑視。柯文哲應說清楚,如果賴清德是共匪,那習近平是什麼?柯文哲的「白目、白賊、白眼狼」還不算「匪類」?那一邊和共匪喊一家親,一邊又拿這兩個字當髒話,又有貪污圖利之一審結果,那麼真正行為不正的「匪類」,不就是講自己嗎?

(作者是退休公務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