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為柯開後門 民眾黨奢談「新政治」!

◎ 不孝

北院一審重判柯文哲後,民眾黨隨即修正《紀律評議裁決準則》,增列「重大特殊情事」但書,並號召支持者今日上凱道。司法案件尚未定讞,當事人依法上訴、支持者公開集會,當屬民主社會權利;但外界檢驗的,從來不是能不能聲援柯文哲,而是民眾黨標榜的「新政治」,碰到創黨領袖時是否就轉彎?

政黨制度的價值,不在平順時用來裝點門面,而在危機時能否約束自己人。民眾黨黨章高舉公開透明、正直誠信,黨紀原將涉犯政治獻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列為停權或除名事由;如今卻在最需制度自證的時刻,加上一條可由中評會認定的例外,等於把明確標準改成彈性裁量。這不是制度保留空間,而是替特定對象預留出口。

所謂第三勢力,珍貴之處,從來不是語言比較清新,也不是比更會高喊改革,而是能讓同一套規則,同樣適用在自己人身上嗎?若制度只拿來要求對手,碰到領袖就修規、轉彎、留後門,那麼「新政治」便不再是政治承諾,而只是選舉招牌。更何況,當國民黨政治人物隨即表態可參與凱道活動,此事也不再只是民眾黨內部的危機處理,而是迅速外溢為藍白相互借勢的政治動員,「超越藍綠」的自我定位因此更顯蒼白。

政黨遭遇危機未必因此崩解,但若先拆毀自己反覆標榜的規則,流失的就不只是短期聲量,而是社會對其政治承諾的基本信賴。一審不是定讞,卻正是檢驗政黨紀律與政治標準的時刻。民眾黨若守不住「制度先於領袖」這條線,「新政治」的破功,恐怕是自己親手寫下的結果。

(作者為退休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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