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賢文
報載,國內目前長照三‧〇的最大缺口,是失智症者住宿床位,在都會區一床難求,不僅有十一縣市床位不足,六都更是嚴重。雖然衛福部表示,將投資廿億設九百床位,獎勵資源不足的區域,增加床位,然而因設置成本高、場地難尋、人力培訓不易,恐怕短期之內難見成效。
先不說失智老人,一般沒失智、失能的老人,也因年齡及身體退化的關係,面臨住與行的大問題。台灣現有的四、五層樓公寓老宅,都是民國六、七十年代,建商搭上經濟熱潮搶蓋而成的,但未經思考四十年後,人會老、屋也老,所以當時都未設電梯,造成現在「老宅困老人」的現象,即老人受限在爬不動的老公寓,只能減少外出,困在家裡。
老宅困老人,有人問,何不賣掉都會區老公寓,到郊區買有電梯的新華廈?但老人都希望在住了四十多年的熟悉社區環境下變老,都會中,醫院、診所較多,也較適合老人看病需求,公眾交通又比較方便。但要在都會老公寓,加裝電梯困難、都更也無法一坪換一坪,還得補貼建商一大筆錢,大部份的中產階層老人都無法拿出養老金換都市的新大廈;於是老人真的變成都市中的居住難民,因無電梯而行動處處不便。
失智症老人,更需要有熟悉的社區環境和照護團體家屋等,才能延緩病情的惡化,家人也才能在社區中就近探視和協助照養,避免一家有人失智,就會拖垮一家人的經濟。
筆者認為唯有請政府在每一社區,專門興建老人住宅和失智症床位的團體家屋了。老人或失智症家屬,可以以原來的公寓,抵押或轉換,住進有為老人或為失智症者設計的社會住宅,不僅有電梯,功能亦需完全適合老人或失智症照護的需求。
一社區、一老人及失智症者的社宅,應該是政府亟待投入的公有住宅政策。現在人口老化,許多都會也有學校、營區或公有房舍等閒置,沒好好利用,政府不要老是想賣地或都更,多多設立老人及失智症者的社宅吧!
(作者是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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