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不是排斥外配 而是拒絕特權

◎ 張國財

無可諱言,站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觀點看:排斥或歧視外配,當然不對;反之,硬要把外配追捧上天,碰上外配,還特別便宜行事,甚至轉彎,不也是在製造另類特權、在破壞法律的公平與秩序嗎?

就事論事,要問的是:國人對民眾黨先後推出的不分區立委麥玉珍與李貞秀,是排斥?歧視?還是莫名其妙捧上天?在兩位女士身上看到的相關問題,國人又該有哪些省思?

首先,麥玉珍在國會宣誓就職前,已順利放棄原來的越南國籍;國人對她兩年立委生涯的表現容或有許多的不滿意,可對其立委身分是接受認同、遑論排斥歧視的!對照之下,來自中國、已堂而皇之站上質詢台「撒野」的李貞秀,至今拿不出放棄中國國籍、戶籍的正式文件;如此無視台灣法規的人,竟然要在國會參與法規的訂定,民主台灣能容忍這麼荒唐弔詭的人與事嗎?

其次,麥玉珍的祖國越南,是《自由之家》評定自由民主度廿分的國家;李貞秀的祖國中國,自由民主度更是位居全球末段班的九分!麥、李兩人,從小耳濡目染的,應該都是共產黨專制獨裁那一套,民主素養從何說起?廿歲之前,兩人在祖國應該都是沒沒無聞的一介平民百姓吧?嫁到民主自由度九十四分的台灣後,兩人竟然搖身一變,貴為立委,手握決定台灣二千三百萬人前途命脈的生殺大權,這是台灣繼傲視全球的經濟奇蹟之後的「政治奇蹟」,還是政治危機?

最後,連放棄雙重國籍資料都付之闕如的李貞秀,理論上,連站在國會質詢台的資格都談不上!退一萬步,就算藍白包庇她可以質詢好了:從小中文滾瓜爛熟的人,在議程草案中可以將「共四案」寫成「共識案」(凸顯有多麼不用心),可以愣在質詢台、有勞黨內幕僚趨前咬耳朵幫忙提點解圍(凸顯有多麼不用功),這和之前在國會殿堂耍無知、鬧笑話、唸錯字的麥玉珍,都在告訴大家,在工作崗位上,你們其實都沒有準備好!

(作者是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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