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冠霖
核三的重啟議題,最近因中東情勢的緊張影響,再度被特定人士拿來炒作,儼然台灣就要面臨限電危機,彷彿所有用電問題都可以因為核三重啟而得到解決。若政府因此貿然重啟,決策本身恐過於武斷,若真要重啟核三,以下幾個條件應是最基本的要求。
核三建設於台灣還沒有環評法規的時代,當時對於建廠環境並沒有深入的審核跟研究。如果決定要讓核三做出一般常見的延役二十年許可,這項環評理當重新辦理,確定核三的場址安全無虞。典型的例子是日本敦賀核電廠,敦賀核電廠是日本決定重啟核電的政策推動之後,在評估的過程發現到廠區地下有斷層經過,因此採取除役的決定不進行延役。日本政府即便對於核電有高度需求,仍然必須秉持安全第一的考量,不能毫無條件的延役。
雖然核三恢復運作比起乏燃料池爆滿的核二要容易,但是必要的翻新與檢修,是延役的基本要求,若便宜行事,對於安全跟供電穩定都是不利的。經濟部對此提到若設備狀況良好且汰換的部分較少,重啟時間可望縮短。然而卻被部分人士解讀為兩年後就可以重啟,這是嚴重的錯誤,核三重啟本身應秉持嚴謹的態度,不能為了延役就立下預設結果的時間表,畢竟整個延役檢修的過程,非常可能要更新許多的設備跟管路,因應延役後的供電安全與穩定。
最後是斷氣限電問題,在電網的運作之中,本來就應該考慮到任何一種電力來源中斷的可能性,短期仍可使用燃煤來支援需求,未必因一定非得重啟核三。且事實上燃煤也是戰時較具備彈性的發電方式,不像天然氣的儲量有限,也不像核電廠在戰時有被脅持的危險。
總的來說核三的重啟仍然應該要以整體安全作為最大的考量,而非因為一時的燃料供應短缺,受到特定利益人士的情緒勒索與恐嚇。只有真正落實核安的考量,核三的重啟才能夠排除民眾的疑慮,這點相信就連支持核能的人也會同意。
(作者為研究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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