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商陽
我從小很喜歡看布袋戲。從金光到霹靂,戲偶一登場,配上操偶師的手勢與配音,整個角色就活了起來。布袋戲其實很簡單:戲偶是空的,操偶師把手伸進去,手指控制頭和手臂,觀眾看到的是戲偶在說話。沒想到,最近在立法院也看到了類似的畫面。
內政委員會質詢時出現一個奇特場景,民眾黨李貞秀在台上發言,旁邊卻有人不時靠近耳邊低聲提醒。提醒之後,她隨即開始指控內政部長劉世芳貪污。整個畫面,看起來就像一場布袋戲。
布袋戲其實有一個基本原則:手不能露出來。操偶師的手當然在戲偶裡,但觀眾看到的應該只有戲偶。一旦手露出來,整場戲就破功了。那天立法院的畫面卻剛好相反。台上是立委在質詢,台下卻有人不斷耳語提示。戲偶翻了一個跟斗,本想博得滿堂彩,卻把操偶的手露在戲台上。
這場戲讓人想到黑白郎君登場時的名句:「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啦。」只是這次戲沒演好。對手還沒失敗,觀眾先被逗樂了。
更奇怪的是接下來的內容。內政部質疑的是李貞秀的任職資格問題,這是行政審查;李貞秀卻是指控劉世芳貪污,這是刑事犯罪。兩者性質完全不同,本來就沒有可比性。古人說「擬於不倫」,說得更白一點,就是牛頭不對馬嘴。
李貞秀在質詢時還說,劉世芳應該是中華民國的內政部長,而不是民進黨的內政部長。這句話聽起來很漂亮,但問題也隨之而來。如果一個政黨一再阻擋國防預算與軍購,那它口中的「國家」,又指的是哪一個國家?立法院本來是監督政府的地方,不是布袋戲的戲台。當質詢變成喊口號,當指控取代證據,剩下的就只是金光閃閃的特效,還有幾個沒有意義的跟斗。
「台上有偶,台下是手。」戲偶說什麼並不重要,我們真正該注意的,是那隻手。
(作者是蛋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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