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米
柯文哲談到滯留海外的許芷瑜,脫口一句「不敢回來」,刺中的不是情緒,而是法治底線。京華城案一審宣判前,相關爭議尚在法院程序中,社會本就高度關注制度如何運作;此時若把不到案、規避程序說成可以理解,傳遞出的訊號只會更危險:原來只要立場相近,法律就能對自己人鬆一格。
民主社會當然可以監督檢方,也可以批評羈押、偵查與審理是否合乎比例原則。程序正義從來不是禁區,司法更不該拒絕公評,但所有討論都有一條不能後退的前提,就是當事人必須進入程序、接受程序,並在制度裡為自己辯護。要求制度公正,是在補強法治;替逃避到案尋找理由,卻是在替法治拆門卸閂,都是打著司法旗號,站在完全相反的價值位置。
民眾黨當年之所以能吸引選民,正是因為高舉公開透明、拒絕護短、反對雙標,並願意接受更高標準檢驗,標榜有別於藍綠舊政治。如今一遇到自家案件,論述卻迅速退回熟悉的政治防線:先喊政治迫害,再疑司法不公,最後連規避程序都能被包裝成情有可原。昔日拿來要求別人的尺,一輪到自己便立刻縮水,傷的已不只是政黨形象,而是整個改革的正當性。
真正值得警惕的,不只是單一發言失當,而是這句話背後暴露的政黨倫理:只要對象換成自己人,法治便能被降格為可協商、可迴避、可隨情勢調整的工具。當不到案被講成理性自保,當逃避程序被說成正常選項,社會接收到的就不再是改革訊號,而是赤裸裸的例外主義。法治一旦失去普遍適用原則,也就失去要求人民信服的基礎。
京華城案如何判決,自有法院依法審理;檢辯攻防是否妥當,也可受社會公評,但在判決未出爐之前,最不該被正常化的,正是「不敢回來」這種說法。因為它說破的,不只是個人對司法的態度,更是民眾黨面對權力、責任與制度時最難堪的真相。
(作者是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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