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靖
試想一個情境,若是平民在向政府機關申辦業務時被認定「程序不完備」、「資料有重大瑕疵」,還能繼續鳩占鵲巢、享受既得利益嗎?答案顯然是不可能。然而,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的雙重國籍案,從二月就職延燒至今,讓國人看到一場荒謬的政治特權大戲!
首先,陸委會早已明確指出李貞秀放棄中國國籍的程序不完備,立法院人事處更證實,她在就任前填具的「雙重國籍切結書」中,圈選了「只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具有外國國籍」。她先前才大言不慚宣稱「中國不受理放棄國籍」,如今卻在立法院的正式文書上勾選自己沒有雙重國籍,這已不是單純的政治爭議,而是赤裸裸的公然說謊!
李貞秀明知國籍爭議未解,卻在具法律效力的宣誓與人事文件上填報不實,恐已觸犯《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一個連國籍、戶籍都交代不清,甚至對國家公文書說謊的人,焉能堂而皇之坐在國會審查預算、接觸國家機密?
其次,陸委會曾表示「解職權力在立法院」,但在藍白聯手、多數凌駕法治的國會現狀下,期待民眾黨大義滅親或韓國瑜院長主持公道,無異於與虎謀皮。當立法權淪為包庇違法的憲政怪獸,行政部門若僅止於「釐清事實」,不僅錯失執法先機,更會被視為軟弱可欺的紙老虎。
最後,立法院不願處理,不代表握有公權力的政府機關不能處理。陸委會既已認定放棄國籍程序有嚴重瑕疵,更有「雙重戶籍」的問題,無法登記為立委候選人,其取得中華民國身分的法律基礎已然動搖,行政權何須看立院臉色!
行政機關不該再作為旁觀者去「呼籲」立法院自律。該撤銷定居許可就撤銷,該註銷戶籍就註銷!當李貞秀連作為中華民國國民的基礎資格都喪失時,立法院的政治保護傘自然不攻自破!
且此例一開,必將產生可怕的「破窗效應」。未來各縣市若出現同樣爭議的中配議員,只需援引李貞秀案為例便可拒絕解職。屆時,身分認同錯亂的民代將如入無人之境般滲透台灣各級代議制度,地方自治恐淪為中共統戰長驅直入的法外之地。
(作者為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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