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勿讓中國坐收漁利/台韓關係 宜避報復及仇視

◎ 張玲玲

韓國電子入境申報系統將我國標示為「中國(台灣)」的不當作法,引發國內社會不滿與質疑。面對此一事件,政府首要之務應是持續透過外交交涉與溝通協調,明確表達立場並爭取更正,而非訴諸報復性措施或動員情緒性仇視,以免事態擴大、損及整體利益。

回顧朴槿惠政府時期,韓方曾多次向我方表達,盼以「韓國」而非「南韓」作為其國名簡稱。然而在我國社會、媒體與學術研究中,基於區隔「北韓」的需要,或因長期使用習慣,相關稱呼迄今仍難以全面調整。近日亦有讀者投書主張,建議我國政府反向以錯置稱呼作為回應,甚至提議以不符國際慣例的名稱指稱韓國作為報復。惟筆者認為,採取不恰當或刻意錯置的稱呼,不僅無助於溝通與問題解決,反而可能使國際社會對我國的專業度與外交立場產生誤解,亦不符合外交實務與理性應對之道。

另有部分意見主張,應以貿易制裁、限制韓國影視娛樂產業來台,甚至翻出國民政府時期曾支援韓國獨立運動、卻在一九九二年遭逢斷交的歷史經驗,藉以激發對韓不滿情緒。筆者認為,這類近似中國「限韓令」的情緒性報復手段,恐將導致兩敗俱傷,既傷害雙邊關係,也不利於台灣自身的國際形象。

台灣與美國、日本、韓國同屬民主陣營國家。日本近年在安全論述上明確提出「台灣有事,日本有事」,顯示其逐步淡化戰略模糊,與台灣站在同一陣線。美國長期亦希望促成日韓之間的戰略連結,建立更緊密的三邊合作體系,惟受殖民統治、慰安婦、徵用勞工等歷史問題牽制,相關進展始終有限。

在中國威權體制持續擴張影響力的背景下,周邊國家無不尋求透過聯盟與國際合作,或如韓國在「安全靠美國、經濟靠中國」的結構下審慎平衡自身利益。我國若因單一事件即與韓國展開貿易對抗或實施所謂「類限韓令」,韓方勢必採取對等反制,最終結果恐怕只會讓中國坐收漁利。

台灣與韓國同為民主體制國家,亦常被歸類為「中等強國」。雙方斷交卅多年期間,仍能逐步恢復並深化經貿與民間交流,正是奠基於共同的自由民主價值,及對專制威權體制的警惕。基於此,建議政府在堅守原則的同時,持續以理性務實的方式溝通協調,審慎設定不可退讓的底線,避免重演台韓斷交時「雙輸」的歷史經驗。

(作者是政大東亞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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