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燦
中國外長王毅與德國外長會談,再度藉長篇歷史敘事宣稱台灣被「七重鎖定」屬於中國,從《開羅宣言》一路講到二七五八號決議,還指控日本「挑戰戰後秩序」。但是把王毅的發言放回當代國際法與國際關係的脈絡,真正值得注意的並非他列舉多少文件,而是北京為何始終必須依賴這些文本,卻無法回應當今最關鍵的現實:台灣作為現代政治共同體的存在。
王毅的第一個核心敘事是「二戰檔案決定台灣主權」。但《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都只是政治宣示,而非國際法上具體處分主權的正式條約。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是《舊金山和約》,它在一九五一年明確寫下:日本「放棄台灣」,但沒有指定受讓國。北京要引用戰後文件,就不能迴避這份真正的國際法文本。不論中共如何強調「歷史正義」,二戰並沒有給出一份將台灣劃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的法律文書。這是基本事實。
其次,北京依舊把「誰代表中國」與「台灣屬於誰」混為一談。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的效力,是把「中國席位」從台北轉移到北京,這是代表權問題,而非台灣地位問題。歷任美國政府與多份國際法學者意見都指出:二七五八號決議沒有處理台灣屬於誰。王毅將其敘述為「聯合國已確認台灣是中國一省」,完全不符聯合國的文書內容與執行慣例。他這不是法理,而是政治宣傳。
更關鍵的是,北京始終迴避「有效統治」的國際法核心條件。自一九四九年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在台灣行使任何治理權;相反地,台灣擁有成熟的行政體系、軍隊、司法制度與民主機制,更在區域與全球事務中扮演關鍵角色。無論歷史敘事如何的人為鋪陳,都無法改變「誰在治理台灣」這個最實際的主權判斷基礎。
王毅講話最脫離現實的部分,是他對台灣現代主體性的全然忽視。在他的敘述裡,台灣只是歷史上的客體,從未作為「人民」「社會」或「民主實體」出現。這是北京論述的結構性限制:若承認台灣已形成政治共同體,就必須面對民主政治帶來的主體性、民意與正當性。所以,北京只能鑽回過去尋找答案,卻不敢正視台灣的現在。
王毅更將日本當作主要攻擊對象,他點名日本領導人的言論是對「二戰勝利」的挑戰,甚至暗示日本再軍國化的危險,指責日本「借台灣挑釁」,王毅更像是在避免回應真正的國際關切——並非誰在「挑戰中國」,而是北京為何堅持用武力或威脅手段,對一個從未受其統治的社會,主張擁有所有權。還將它偽裝成「維護戰後秩序」,實則與聯合國憲章禁止使用武力的原則相牴觸。
這正是王毅講話最突出的矛盾:北京試圖證明自己在捍衛秩序,卻無法接受台灣人民在現代國際秩序中早已是擁有自主性的參與者。歷史文件可以被引用,但無法取代有效統治、人民意願與國際法框架。王毅想藉過去解決台灣問題,但台灣的問題早已不屬於過去。它屬於當代,而這正是北京最難回答的部分。
(作者是美國華盛頓政策分析員、非營利組織季風書園經理)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