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至劭
國民黨親共派說要修法保障陸配的參政權,真奇怪,依兩岸關係條例,一般陸配只要有中華民國(台灣)身分證,本來就有參政權了,是要修什麼法?其實,國民黨想修法保障的對象是那些違規擁有雙重戶籍(國籍)的陸配。兩岸關係條例九條之一早已規定這種雙面人沒有參政權,且要取消台灣籍趕出去,是要保障什麼參政權?
大陸人入籍台灣,只是取得新戶籍,不是新國籍,故只可能發生「雙重戶籍」,不可能發生「雙重國籍」的問題。報紙上寫著要求入籍台灣(已無大陸戶籍)並任公職的大陸人,「依國籍法放棄大陸國籍」,這也是不正確的敘述,正確地說是放棄PRC戶籍,只是放棄PRC戶籍其實也等同放棄其國籍。
台灣和中國關係曖昧不清,我太太就是陸配,她去年八月住滿六年,一定要回去辦理放棄PRC戶籍,三個月內回台辦理中華民國新戶籍(其實就是新國籍),她現在已是百分之百台灣人了,若要再去中國,就必須辦「台胞證」。從民國九十四年開始的兩岸關係條例就規定,一定要放棄大陸戶籍和護照,才能取得台灣身分。那些有問題的,應該都是民國九十四年之前取得台籍的。
如此糾葛不清的憲法、法律,實應一次做個合理的修改,但中共國說「台灣沒有權力制憲」,並幾乎明示,台灣若制憲、修法,把那邊中國人視為外國人,他們就要武力犯台。因此,台灣必須有強大的防禦能力,還要美國首肯,否則只能保持現狀了。
最令人不安的是,二〇二四年九月民進黨政府竟然開放中國籍同性配偶來台依親,但對這些藉「男同志配偶」名義入境的中國人,台灣根本無從究查他們是不是解放軍、武警、國安或政法委人員。且對岸制度並不承認同性婚姻,因此,短期內有大量陸男藉同婚名義來台就是異常。
內政部數據顯示:二〇二〇至二〇二四年陸籍男性來台結婚年均成長百分之二十八, 二〇二四年更達一千八百廿七人,已經是陸籍女性的兩倍。同婚開放後三個月內,陸籍同性配偶申請依親案超過一百五十件,其中九成是中國男性娶台灣男性。
過去幾年的共諜案,已明確示警:二〇二三年空軍上校張燊平(男)被陸籍丈夫吸收洩密。二〇二五年桃園里長陳〇文因陸籍同性配偶關係而被發展組織。
如此一來,「同性婚姻」不再是平權象徵,而是合法滲透的入場券。對岸連自家的同性婚姻都不承認,卻急著把「男同志」送來台灣結婚,我們能天真的以為那都是愛情?
文明不是天真,而是保護自由的能力;國安完備,平權才能真正站得住腳。
(作者是台聯政策顧問、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免費訂閱《自由體育》電子報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