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遇秋
強颱「樺加沙」逼近台灣,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部分鄉鎮停班停課,有人異想天開,竟然盜用台南市長黃偉哲的大頭貼,在社群媒體Threads發布「停班停課」假消息,馬上有人轉發,謠言四起,黃偉哲緊急闢謠,警方緊急抓捕造謠者,查出是台南市一名高一女學生,她趕緊求饒「能不走法律程序嗎?」黃偉哲表示「一切尊重法律,依法辦理」,並舉例總統大選時,有人以AI的方式發布「投降論」的假消息,因而造成國家秩序大亂,認為此風不可長。看來,這不是女學生一句「開玩笑」就能息事寧人。
學生可能是「不知法而犯法」,造成社會紛擾。過去就有學生誤觸民國一一四年八月修正的《刑法》第三一〇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引起教育界的討論,後來不了了之,其實,那次之後就應該在校園內進行法治教育,建立學生的法治觀念,可惜未見到這方面的成果。
根據筆者任教經驗,許多學生雖無「犯意」,但有「犯行」,例如毀謗同學名譽,然後聲稱自己只是「開玩笑」,但對他人的傷害己經造成。在以往,只要老師出面跟受害同學的家長,表示學生還小不懂事,請給他「機會」改錯,多數家長會買單,結果相安無事。但是現在,學生之間的衝突,已非道歉就能了事,家長態度強硬,追究到底甚至提告。
根據一一四年六月修正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這一次的國中生「亂開玩笑」變成「誤觸法網」,期待教育相關單位負起教育責任,不讓憾事再發生!
(作者是教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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