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仙草退火
現代化戰爭的無人機技術大量運用,使地面人車籠罩在空中偵察暨俯衝攻擊的威脅下,如何提高部隊生存率,是軍事行動暨後勤運輸成敗的關鍵。
自二戰以來各國一直對士兵及軍事物體進行各種偽裝。例如,美國在波音公司在西雅圖的軍機組裝工廠屋頂上塗畫了完整的城鎮,包括房屋、街道和樹木。從烏俄戰爭的國際實踐也看到,讓「車看起來不像軍車」的作法併同使用立體偽裝,是現下前線作戰的常態。烏軍部隊在樹林行軍及後勤運補時,不斷使用大量偽裝、樹冠遮蔽、低度可識別度塗裝,避免車輛在空拍機與熱像鏡頭下被察覺,烏軍甚至以一般廂型車及小客車作為載具,搭配輕度偽裝及戰術標記,減低敵軍從空中一眼識別為軍事車輛的機率。
我國海軍司令部近期在官方臉書發布文宣影片,片頭打著「安靜不代表我們沈默,行動是最真實的語言」,呈現國軍與海軍守衛家園所做的各種努力。正因為意識到中共進犯的風險越來越高,國軍必須向民眾不斷傳遞捍衛家園的決心與致力備戰的訊息。只是民間社會對於戰爭議題,就如同生命不談死、鬼月不談鬼一般忌諱。明明大家都看到房間有一隻大象,卻選擇性的集體視而不見,導致努力建構的全社會韌性,因避戰思維、不想面對而減低功能。真正問題在於民心苟安,致使各種軍事設施(如:靶場、彈藥庫)比火葬場更像嫌惡設施,長此以往國軍的戰術地點或隱掩蔽位置最後可能只剩下公墓。尤有甚者更聲稱「去識別化欺敵把飛彈改裝在貨車,戰時恐殃及平民」此論更是火上加油。
從國際法來看,《日內瓦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第卅七條第一項規定,禁止訴諸背信棄義行為以殺死、傷害或俘獲敵人。但同條第二項也規定,戰爭詐術並不被禁止。這種詐術旨在迷惑敵人或誘使敵人作出輕率行為,但它不違犯任何國際法規則,且因它並不誘取敵人予以保護,故不構成背信棄義。只有「假裝平民、非戰鬥員身分」而殺死、傷害、俘虜敵人才可能被視為「背信棄義」,至於使用偽裝讓軍事物體看起來像是民用物體,藉此降低遭到敵軍識別,則屬於不被禁止的「戰爭詐術」。
軍隊將坦克車進行偽裝,使敵人未發現坦克的存在,然後向敵軍開火,這是合法的欺敵手段。軍事戰鬥人員可使用偽裝讓自己隱身在自然或人造背景中,只要不假裝平民或藏匿人群中就可。相反的,若把軍事物體偽裝成民用物體則屬背信棄義行為,因這些民用物體(例如窗戶、矮牆、樹木、峽谷)都會因為士兵的使用,而成為軍事目標。依此邏輯,若只是為了避免因國軍碰過而導致民用物體成為敵人的軍事目標,就禁止國軍的兵不厭詐,那乾脆限制國軍只能在灘岸作戰好了,自縛手腳。
烏克蘭能堅持到今天,是因烏克蘭軍隊以「保護百姓」及「軍民合作」(CIMIC)為作戰的首要之務,也是俄羅斯迄今無法迫使烏克蘭妥協的關鍵。假設國軍積極備戰,但人民準備好了嗎?只有台灣社會整體願意面對外敵的現實,才不致讓人輕易分化團結,我們的下一代才有希望。
(作者是國際法律實務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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